心肌炎目前還沒有特異的治療方法。主要是強調應臥床休息,以減輕心臟負擔和組織損傷。伴有心律失常,應臥床休息2~4周,然後逐漸增加活動量,嚴重心肌炎伴有心臟擴大者,應休息6個月至一年,直到臨床症狀完全消失,心臟大小恢復正常。分別採用針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的治療。免疫抑制劑並沒有獲得一致公認的臨床療效,故不推薦常規應用。激素的應用尚有爭論,但重症心肌炎伴有房室傳導阻滯,或心源性休克者可以應用激素。必要時亦可用氫化考的松或地塞米松,靜脈給藥。
預後
大多數患者經過適當治療後痊癒,不遺留任何症狀或體徵,極少數患者在急性期因嚴重心律失常,急性心力衰竭和心源性休克而死亡,部分患者經過數週或數月後病情趨於穩定,但有一定程度的心臟擴大,心動能減退,心律失常或心電圖變化,此種情況可持續存在,為急性期後心肌瘢痕形成所致,還有部分患者由於急性期後炎症持續而轉為慢性心肌炎,逐漸出現進行性心臟擴大,心功能減退,心律失常,經過數年或更長時間死於上述各併發症。各階段的時間劃分比較難定,一般可以6個月以內為急性期,6月至1年為恢復期,1年以上為慢性期,急性期不明確的慢性患者與心肌病難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