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傳因素
在臨床上,已經查明遺傳因素同精神障礙的發病有直接關係。如: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礙、人格障礙、精神發育遲滯等。雖然在調查中可以認定上訴疾患在遺傳方面有明顯的趨向性,但在細胞遺傳學和分子遺傳學方面的研究至今沒有一個結論性的結果。因為遺傳性是“先天既得性”與“後天獲得性”兩者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所以說遺傳性的顯現,是同病人病前和發病時的社會環境對病人的影響有直接的關係。
二、素質因素
素質裡包含有心理素質和軀體素質兩個方面。所謂心理素質就是指人的神經系統的興奮性和穩定性。臨床上表現為不同人對不同事物的反應強度、速度、覺醒度和情緒指數。軀體素質是指個體反應潛力和決定個體精神活動方式的生物學基礎。比如:一個人在性格上較為內向,又多有敏感和脆弱的性格特徵,那其就會在外界的不良刺激下,發生應激性精神障礙。
三、性別因素
女性由於性腺的內分泌和某些生理過程等特點會引起情緒不穩、衝動、焦慮等臨床表現。這與中樞神經抑制催乳素的分泌有關。因為女性如出現月經過少或泌乳等現象時,就會反饋到中樞神經而促使體內催乳素升高,這樣就會常常伴有焦慮、抑鬱、精力減退和對應激的耐受力下降等症狀發生。男性多受酒精和菸草的影響,體內血睪丸酮水平的降低會誘發男性的抑鬱症的發生。
四、理化生物因素
身體其他部位的病變也可累及到中樞神經系統而引發精神障礙。如腦部的感染、腫瘤、外傷、出血、中毒、變性、營養代謝和精神活性物質等器質性病變,均可直接或間接地損害人腦的正常功能和結構。如:電視天天報道的嬰兒時期的營養不良(假奶粉引發智力發育障礙的大頭嬰兒)或腦部的外傷等都可以導致病者精神發育遲滯和人格的改變。也有報告分析過孕婦分娩時的產傷與日後的精神分裂症的發病有重要的關聯性。
五、年齡因素
童幼年時期,由於兒童身體和精神的發育並未成熟,所以缺乏自我控制情感和行為的能力,同時因為其保持著幼稚的情感、行為和原始反射,所以對外界環境的適應能力較差,再加上現在社會各方面對孩子的壓力增大,所以孩子們會因各種心理因素的影響而出現情感和行為方面的障礙。進入青春期的青少年由於內分泌系統特別是性腺不斷的發育成熟,會出現植物神經系統的不穩定性,表現有異常的情緒波動,對外界應激因素的影響極為敏感。在生活中常常會出現如強迫症、癔症、心境障礙和精神分裂症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