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懷疑有骨折,應儘量減少傷處活動,轉運時儘量用硬板床。下面是骨折急救的基本原則。
嚴重損傷現場急救的首要原則是搶救生命。如發現傷員心跳、呼吸已經停止或者瀕於停止,應立即進行心外按壓和人工呼吸;昏迷病人應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時清除口咽部異物;病人有意識障礙可針刺人中、百會等穴位;開放型骨折傷口處可有大量出血,一般可用乾淨毛巾加壓包紮止血。嚴重出血者若使用止血帶止血,一定要記錄開始使用止血帶的時間,每隔半小時應放鬆1次(每次30-60秒鐘),以防肢體缺血壞死。如遇以上有生命危險的骨折病人,應快速運往醫院救治。
開放傷口的處理除及時止血外,還應立即用消毒紗布或乾淨毛巾包紮傷口,以防止傷口繼續暴露。傷口表面的異物要去除,外露的骨折端切勿推入傷口,以免汙染深層組織。有條件者最好用高錳酸鉀等消毒液沖洗傷口後再包紮、固定。
現場急救時正確固定斷肢,可減少傷員的疼痛及周圍組織繼續損傷,同時也便於傷員的轉運。但急救時的固定只是暫時的。因此,應該力求簡單而有效,不要求對骨折準確復位;開放型骨折有骨折端外露者不宜復位,而應原位固定。急救現場可就地取材,如木棍、板條、樹枝、槍支、刺刀、手杖或硬紙板都可作為固定器材,其長短以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為準。如找不到固定的硬物,也可用布條直接將傷肢綁在身上,骨折的上肢可固定在胸壁上,使前臂懸於胸前;骨折的下肢可同健肢固定在一起。
嚴重外傷後的劇烈疼痛刺激,可引起休克,因此應給予必要的止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