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精神分裂症主要表現為患者認知能力下降、思維混亂、意志力和活動力減退等,它是由一組症狀群所組成的臨床綜合徵,涉及思維、情感、感知上的變化。患者通常意識清楚、智能正常,但是部分患者在疾病發生過程中會出現認知功能的損害。精神分裂症按患者所處疾病的病期和先後分為:精神分裂症後抑鬱,精神分裂症緩解期,精神分裂症殘留期,慢性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衰退期。患有精神分裂症,必須進行藥物治療。
步驟/方法:
1、 藥物治療原則需根據患者的病情制定,總的來說,足量足療程,藥物上先選擇第二代抗精神藥物,如利培酮、奧氮平、喹硫平等;如以上藥物治療無效,則選擇第一代抗精神藥物,如氯丙嗪、氟哌啶醇、奮乃靜等。通過藥物治療控制住患者病情,緩解患者的症狀,藥物、藥物劑量需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2、 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複雜,經過藥物治療後患者能夠控制住病情,基本症狀能夠緩解甚至消除,但還是有一些殘留症狀。患者則需繼續服用藥物,鞏固治療的效果,防止精神分裂症的復發。
3、 在精神症狀緩解後,患者已經痊癒了,還是要堅持服藥2~3年。因為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痊癒過後的三年間,複發率很高,復發之後治療起來會更加費力。患者一定要按照療程服藥,不可擅自減藥或停藥。對於病程長、病情經常反覆發作的患者需要醫生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需要終身服藥。
注意事項:
精神分裂症目前來講,是沒有根治的辦法的,只能對症下藥,控制病情、緩解症狀。積極治療,可以促進痊癒、防止復發。患者可以通過心理治療提高自我抑制調節能力,提高對外界的抗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