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純部分性發作:是癲癇的一種發作類型,不伴意識障礙。可表現為一系列的局部重複抽搐動作,大多見於一側口角、眼瞼、手指或足趾,也可涉發整個一側面部或一個肢體的遠端,發作也可自一處開始,按人腦皮質運動區的分佈順序緩慢地移動,如自一側拇指沿於指、腕、肘、肩部擴展。較嚴重的發作後,發作部位可留下暫時性的癱瘓,若該處原已有癱瘓,可暫時性加重。局部抽搐偶可持續數小時、數目、數週,病灶在運動區或其鄰近頡葉,多為症狀性癲癇。
(2)面肌抽搐;又稱半側顏面痙攣或面肌痙攣,為陣發性半側面肌的不自主抽搐。通常抽搐僅限於一側面部,無神經系統其他陽性體徵,可能與面神經受小腦前下動脈分支受壓有關。多數在中年以後起病,女性較多。起病時多為眼輪匝肌間隙性抽搐,逐漸緩慢擴展至一側面部的其他肌肉,口角抽搐最易引起往意。抽搐可因疲勞、精神緊張而加重,入睡後停止。神經系統檢查除面肌抽搐外,無其他陽性體徵。可應用鎮靜藥、地西泮、抗癲癇類藥物或理療等來減輕症狀,也可進行手術治療。
(3)抽動-穢語綜合徵:又稱慢性多發性抽動,是一種運動障礙病,多在2~13歲起病,男孩多見。面肌、眼肌、頸肌或上肢肌迅速的反覆規則的抽動,以後又出現肢體或軀幹短暫的、暴發性不自主運動。常於肌肉抽搐開始後2~4年內發出各種怪聲,如喉鳴聲,咳嗽聲,發哼聲,豬、狗怒吼聲或吹口哨聲等,症狀呈波動性,抽搐形式亦有波動。無意識障礙,精神緊張時加重,注意力分散時減輕,入睡後消失,町用鎮靜劑、酚噻嗪類藥治療或進行心理治療。
(4)習慣性抽搐:多見於兒童、青年,常表現為瞬眼、搖頭、轉頸、聳肩、怪柑或肢體怪異動作等,動作較為刻板。無目的性,或發病前因衣領過緊,轉伸頸部,久而久之形成習慣,此後鬆解衣領無效,心理治療和鎮靜藥物可緩解。
(5)腦幹功能失常:腦於可因腫瘤、出血、血栓、炎症而間歇性出現去大腦強直髮作,角弓反張、神志喪失、青紫、瞳孔散大,持續時間長短不一,有明顯腦十定位體徵。
(6)脊髓病變:可出現下肢抽搐,但其抽搐往往由於脊髓病變出現的肌張力增高、腱反射亢進引起,可伴有傳導束型感覺障礙,病理徵陽性,排便困難,排尿不暢,一旦接觸下肢即可引出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