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按照專家推薦的治療方案規範化治療一段時間之後,效果不理想,應主動配合醫生尋找原因,如:是否持續接觸哮喘觸發因素(過敏原、環境中的化學物質等)、是否由於藥物裝置使用不當、是否合併導致哮喘難治的合併症(鼻-鼻竇炎、胃食管反流、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等)、是否吸菸或被動吸菸、有無藥物因素(口服β受體阻滯劑、口服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解熱鎮痛藥物等)、是否患有其他具有哮喘樣症狀的疾病(如變態反應性支氣管肺麴菌病、變應性肉芽腫性血管炎等)。
通過有效的哮喘管理,通常可以實現並維持哮喘控制
成功的哮喘管理目標是:①達到並維持症狀的控制;②維持正常活動,包括運動能力;③維持肺功能水平儘量接近正常;④預防哮喘急性加重;⑤避免因哮喘藥物治療導致的不良反應;⑥預防哮喘導致的死亡。
建立醫患之間的合作關係是實現有效的哮喘管理的首要措施。有效的治療手段是通過患者的有效實施二得以實現。醫生應指導患者自我管理,對治療目標達成共識,制定個體化的書面管理計劃,包括自我監測、對治療方案和哮喘控制水平週期性評估、在症狀和(或)PEF提示哮喘控制水平變化的情況下,針對控制水平及時調整治療以達到並維持哮喘控制。其中對患者進行哮喘教育是最基本的環節。
哮喘教育必須成為醫患之間所有互助關係中的組成部分。患者教育可增加理解、增強技能、增強自信心、增加依從性和自我管理能力,增進健康減少衛生保健資源使用。
(一)確定並減少危險因素接觸。
儘管對已確診的哮喘患者應用藥物干預,對控制症狀和改善生活質量非常有效,但仍應儘可能避免或減少接觸危險因素,以預防哮喘發病和症狀加重。
許多危險因素可引起哮喘急性加重,被稱為“觸發因素”,包括變應原、病毒感染、汙染物、菸草煙霧、藥物。減少患者對危險因素的接觸,可改善哮喘控制並減少治療藥物需求量。早期確定職業性致敏因素,並防止患者進一步接觸,是職業性哮喘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評估、治療和監測
患者的起始治療及調整是以患者的哮喘控制水平為依據,包括評估哮喘控制、治療以達到控制,以及監測以維持控制這樣一個持續循環過程。
哮喘控制測試(ACT)問卷T僅通過回答有關哮喘症狀和生活質量的5個問題的評分進行綜合判定,25分為控制、 20~24分為部分控制、19分以下為未控制,並不需要患者檢查肺功能。通過長期連續檢測維持哮喘控制,尤其適合在基層醫療機構推廣,作為肺功能的補充,既適用於醫生、也適用於患者自我評估哮喘控制,患者可以在家庭或醫院,就診前或就診期間完成哮喘控制水平的自我評估。
慢性的哮喘疾病發作的規律性,首先會有很多外界因素引起哮喘患者發作,所以患者可以自身改變的情況下還要自己解決,尤其是飲食上,還有病毒的感染,感冒疾病的引發,要長期以調整和控制是手段治療,以預防再次發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