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物治療 是基本的治療方法,每個病人必須首先經過藥物治療,常用藥物有苯巴比妥、苯妥英鈉、撲米酮等單獨或聯合使用,當藥物治療無效時考慮手術治療。
2.手術治療
(1)手術適應證: ①經長期藥物治療,癲癇發作頻繁仍不能控制其發作者。 ②經腦電圖檢查證實癇灶位於一側顳葉者。 ③雙側顳葉均有癇灶波,但經異戊巴比妥頸動脈注射試驗排除鏡面灶而確定原始癇灶側者。 ④CT、MRI或X線檢查提示一側顳葉有致癇原病變者。 ⑤一側腦室下角擴大或變形顯示有腦膜腦瘢痕癇灶者。
(2)手術禁忌證: ①兩側顳葉病變,癇性放電兩側差別不大者。 ②經長期癇性發作患兒智力低下嚴重或需要輔助生活,估計難以恢復自理生活能力。 ③超出顳葉範圍的廣泛性彌散性癇灶病變。
(3)麻醉:除不能合作的病人與小兒使用全麻外,一般局麻下手術,以便術中應用腦皮層電極,探測致癇灶部位與範圍。在左側顳葉切除時尚可進行功能定位,以避免損傷重要功能區。
(4)手術操作:採用顳葉及顳底部骨瓣開顱,將中央溝下部和外側裂顯露在手術野內,骨瓣儘量靠近中顱凹底及顳尖部,以便利於切除顳極及顳葉內基底部。切除癇灶可在皮層電極指導下進行,如不用腦皮層電極則可根據事先確定的範圍切除顳尖及顳葉前部,如用皮層電極在切除這部分顳葉後應進行復查以無異常放電後才達手術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