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2-09-26 11:38

  一、甚麼叫弱視?
  弱視是指眼睛沒有明顯器質性病變,而矯正視力低於0.9者。目前,我國弱視標準為矯正視力≤0.8或兩眼視力差≥2行。弱視是一種嚴重危害兒童視功能的眼病。兒童的弱視如果不及早地發現和治療,都將會導致單眼或雙眼視力低下,嚴重影響雙眼視功能,還會導致融合消失,成為立體盲。而弱視如果發生在視覺發育敏感期則是一可治癒性疾病。
  二、家長怎麼能夠及早發現孩子是否有弱視?
  家長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及早發現孩子是否患有弱視:
  (一)學齡前體檢:一般的兒童尤其是幼兒園長大的兒童,3歲時經過簡單的視力教認,絕大多數都會認視力表。有條件的幼兒園要對孩子視力每年進行一次普查篩選,家長也可自購一張標準視力表,掛在光線充足的牆上,在5m遠處讓孩子識別。檢查時一定要分別遮眼檢查,不可雙眼同時看,防止單眼弱視被漏檢,反覆認真檢查幾次,若一眼視力多次檢查均低於0.8,則需帶孩子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一般認為檢查最好不晚於4歲。
  (二)及早發現異常苗頭。弱視兒童往往有除了視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現,如斜視、視物歪頭、眯眼或貼得很近等等。一旦發現孩子有斜視的現象,應儘早到醫院眼科檢查、確診,因為約有1/2的斜視合併弱視。上述其他異常現象也要引起重視,要到醫院眼科檢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三)對於嬰幼兒和不能配合檢查視力的幼兒,可作遮蓋試驗,大致瞭解雙眼視力情況:有意遮蓋一眼,讓孩子單眼視物,若很安靜而遮蓋另一眼時卻哭鬧不安或撕抓遮蓋物(激惹現象),那就提示未遮蓋眼視力很差,應儘早到醫院檢查。
  於剛主任提醒家長:弱視的早期發現主要靠家長、幼兒園、學校、醫院的緊密配合,最主要的還是與孩子朝夕相處的家長本人。
  三、都有哪些原因會引起弱視?
  引起弱視的病因比較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原因:小兒斜視、較高度遠視、近視和散光、先天性白內障、重度眼瞼下垂,以及先天的視中樞及視神經發育不良等。
  弱視的分類方法也有很多,根據病因不同弱視可分為:
  斜視性弱視:患者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同時伴有弱視,但無眼底異常。目前認為這是因為斜視引起復視和視覺紊亂使患者感到極度不適,大腦視皮質主動抑制由斜眼黃斑傳入的視覺衝動,該眼黃斑部功能長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視。這也就是我們剛才說到的多多小朋友為甚麼會患有弱視的原因。這種弱視是斜視的後果,是繼發的、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預後是好的。但偶有少數原發性者即使在積極治療下視功能改善也不顯著。
  屈光參差性弱視:由於兩眼黃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矯正,屈光參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然不等,致使雙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為一,視皮質中樞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發生弱視,這類弱視也是功能性的,因而是可逆的。
  形覺剝奪性弱視:在嬰幼兒期,由於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上瞼下垂遮擋瞳孔,致使光線刺激不能充分進入眼球,剝奪了黃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機會,產生功能性障礙而發生弱視。
  先天性弱視:發病機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Von Noorden推測新生兒常有視網膜或視路出血,可能影響視功能的正常發育。有些先天性弱視繼發於眼球震顫。
  屈光不正性弱視:多為雙側性,發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雙眼視力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視多見於遠視性屈光不正者。這種弱視因雙眼視力相差不多,沒有雙眼物像融合障礙,故不引起黃斑部功能抑制,所以配戴合適的矯正眼鏡後,視力能逐漸提高,無需特殊治療,但為時較長。
  從表面上看,以上五種均是弱視,但在發病機理方面有本質區別。斜視和屈光參差性弱視進入雙眼的光刺激是等同的,雙眼黃斑部都參與視功能的發生、發展過程,所以預後較好。但形覺剝奪性弱視是在嬰幼兒期視功能尚未發育到完善或成熟階段,視網膜未能得到足夠的光刺激而未能充分參與視功能的發育過程,造成弱視,這種弱視不僅視力低下,且預後也差。單眼障礙造成的後果較雙眼者更為嚴重。所以由於眼病而遮蓋嬰幼兒眼睛時應特別慎重,以免形成剝奪性弱視(尤其6月以內的患兒)。
  先天性及形覺剝奪性弱視預後較差。屈光不正性、斜視性、屈光參差性弱視預後較好,關鍵在於早期發現,及時和正確治療,絕大多數視力可提高,獲得正常視力的可能性也相當大。
  四、弱視與近視有甚麼不同?
  在臨床上也有許多家長因為發現孩子視力不好來看病,誤以為孩子就是近視了。其實,弱視與近視根本不是一種病。近視往往多發於學齡期和青少年,是由於眼調節肌肉睫狀肌過度緊張或遺傳等原因造成眼軸變長引起的看遠不清楚,看近清楚的眼病,且孩子戴鏡後矯正視力多可恢復正常;而弱視多見於學齡前,近視眼,而弱視是一種視功能發育遲緩、紊亂,常伴有斜視、高度屈光不正,戴鏡視力也無法矯正到正常的眼病。看遠看近視力都不好。兩種病有本質的不同。
  弱視對兒童視功能的危害比近視大得多。因為近視僅僅是看遠時視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視功能損害,視力矯正不受年齡限制;而弱視患兒不僅視力低下,不能矯正,還影響雙眼視功能發育,可能無雙眼單視功能,無立體視,今後不能勝任駕駛、測繪及精細性工作,不僅影響工作前途,而且直接影響到我國的人口素質。
  五、弱視能治癒嗎,甚麼年齡是最佳治療時期?
  可能影響弱視治療效果的因素有:家族史(弱視或/和斜視)、嬰兒期疾病、弱視類型、原始視力、屈光情況、斜視類型及程度、初診年齡及注視性質等。經臨床驗證弱視眼的原始視力(弱視越輕,療效越高)、所以弱視能否治癒與上述諸多因素有關。
  很多家長認為,弱視應等稍大些再治療,那時孩子也懂事了,治療起來也容易配合是十分錯誤的,弱視的治療與年齡有密切關係,年齡越小,效果越好。這是因為兒童在視覺發育期視功能不穩定,既容易發生弱視也容易恢復正常。一些研究表明:2歲以內為關鍵期,6~8歲以前為敏感期,超過10歲後治療效果極差,12歲後再治療,幾乎無望。而且弱視的治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是持久戰,學齡前兒童有更多的時間配合治療,上學後某些治療會因為學習受到影響,往往給治療帶來困難而影響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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