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則
1.所有乳腺癌患者都應接受定期複查。
2.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應以專家的建議為準。
3、時間間隔:早期癌症約1年;中晚期癌症應在6個月內複查。
4.常見的轉移部位是骨、肺、鎖骨上頸部淋巴結,其次是肝、胃腸道、腦等。症狀應在任何時候看到。
5.檢查項目應由專科醫生決定。
(二)審查的主要內容
1.雙側乳房及淋巴引流區B超或鉬靶檢查:瞭解是否有局部復發或對側癌。
2.胸部X光檢查,必要時做CT、MRI檢查。
3.腹部超聲檢查,必要時做CT、MRI檢查。
4.腫瘤標誌物CA125、CA153等:對判斷復發和轉移有參考意義。
5、全身骨掃描:無骨痛症狀的早期癌症不建議做。
6、頭部CT:無症狀者或早中期癌症患者不建議做。
(三)注意事項
1、乳腺癌的治療。大多數乳腺癌的預後良好,鼓勵在綜合治療後積極恢復正常生活和工作。
2.強調平衡膳食(合理搭配澱粉、蛋白質、脂肪和纖維素),可多吃素食蔬菜和水果,避免高脂肪、高蛋白的過度營養。ER陽性乳腺癌患者應避免食用含雌激素的食物。
3.絕經前接受他莫昔芬內分泌治療者,應每年進行子宮內膜的婦科檢查。
4.絕經後接受芳香化酶抑制劑內分泌治療的人患骨質疏鬆症的風險增加,必要時應檢查其骨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