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燒傷有電接觸損傷、電弧損傷和閃電損傷3種類型。引起這3種電損傷的原因、臨床特徵不同,應加以區分。
電接觸損傷指電流通過人體時由電能轉變成熱能引起的組織損傷。此外,一些研究表明,電流還有非熱性損傷機制所造成的特異性損傷,如細胞的去極化、細胞膜的電崩解機制,也稱之為真性電損傷。
電弧損傷有電弧和電流兩種致傷因素。人受高壓電損傷不一定要直接與高壓電源接觸,當人體與高壓電源之間達到放電距離時,空氣由絕緣體轉入導電狀態,電流經空氣進入人體導致電損傷。這種現象電工學稱為空氣間隙擊穿,也稱放電。同時伴有的弧光可產生大約3000℃的高溫,在如此高溫之下,創面上所有組織可以被氣化,形成一個深坑,所致的燒傷常常為深度燒傷,有時深達肌肉、骨骼甚至內臟。電力部門制定了高壓電的安全距離,10000V時的安全距離為0.2m,35000V時的安全距離為0.4m。如果電線電壓極高,人在數米外也能被電流吸引,形成電弧放電,人體內可有瞬間電流通過引起嚴重的電弧損傷和電流通過的電損傷。電弧還常常使衣服燃燒導致火焰燒傷。
閃電損傷是電損傷的一種特殊形式,皮膚表面具有特徵性的樹枝狀或蜘蛛狀的紅色條紋,稱為閃電紋。在雷擊現場,閃電擊中的患者常呈昏迷狀態,有些患者尚有自主呼吸,以後逐漸失去自主呼吸,進入深昏迷,出現脈搏消失、瞳孔擴大,這時也不能輕易診斷為死亡,應積極進行人工心肺復甦及輸液搶救。
臨床上常見的是電接觸損傷和電弧損傷,同時伴有電火花或弧光以及引燃衣服所致的燒傷,但後者只是一般火焰燒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