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弱視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小兒斜視、高度遠視、近視和散光、先天性白內障、嚴重上瞼下垂、先天性視中樞和視神經發育不良。
弱視的分類方法也很多,根據病因不同,弱視可分為:
斜視性弱視:患者有或曾有斜視,並伴有弱視,但無眼底異常。現在認為,這是因為斜視引起復視和視覺障礙,使病人感到極不舒服,大腦的視覺皮層主動抑制斜視眼黃斑部傳遞的視覺衝動,該眼黃斑部的功能長期受到抑制,導致弱視。這就是我們剛才提到的託託的孩子患弱視的原因。這種弱視是斜視的後果,是繼發性和功能性的,因此是可逆轉的,預後良好。然而,偶爾也有少數原發性病例即使經過積極的治療,視功能也沒有明顯改善。
屈光參差性弱視:由於兩眼黃斑部形成的影像清晰度不等,即使矯正了屈光不正,屈光參差引起的影像大小仍不等,使兩眼的影像不易或不能融合成一體,而視覺皮質中心只能抑制有屈光不正的眼睛的影像,所以長期以來發生弱視。這種類型的弱視也是功能性的,因此是可逆轉的。
形狀剝奪性弱視:在嬰兒期,由於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上瞼下垂遮擋了瞳孔,光刺激不能完全進入眼睛,使黃斑失去了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機會,導致功能障礙和弱視。
先天性弱視:發病機制尚不清楚,Von Noorden推測,新生兒常有視網膜或視路出血,可能影響視覺功能的正常發育。有些先天性弱視是繼發於眼球震顫。
屈光性弱視:多為雙側性,發生在未佩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屈光不正患者身上,雙眼視力相等或相似;屈光性弱視多見於遠視屈光不正者。
從表面上看,上述五種類型都是弱視,但在發病機制上有本質區別。 然而,形覺剝奪型弱視是由於在嬰幼兒時期,視覺功能尚未發展到完善或成熟階段,視網膜未能接受足夠的光刺激而參與視覺功能的發展。單眼視力障礙的後果比雙眼視力障礙更嚴重。因此,在為嬰兒和兒童遮蓋因眼疾引起的眼睛時應特別注意,以避免形成剝奪性弱視(尤其是6個月以下的兒童)。
先天性和形覺剝奪性弱視的預後很差。屈光不正、斜視和屈光性弱視的預後較好。關鍵是早期發現、及時和適當的治療,大部分的視力可以得到改善,獲得正常視力的可能性相當大。
弱視是如何形成的?
發布於 2022-09-27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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