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骨折的程度
(1)不完全性骨折。骨的連續性未完全破壞,或僅有部分骨小梁的連續性中斷,臨床上處理較好,預後較好。
(2)完全性骨折。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完全被破壞。
2.根據骨折部位是否與外界相通
(1)開放性骨折。骨折部位的皮膚或活動膜破裂,骨折端直接或間接與外界相通。如合併腔隙延遲或尿道破裂的恥骨骨折,以及合併直腸破裂的雙側尾骨骨折。這種骨折容易發生合併感染。
(2)閉合性骨折。骨折處的皮膚或活動膜是完整的,不與外界相通。
3、根據骨折端穩定程度
(1)穩定型骨折。骨折端不易移位或復位後不易再移位。一般能保持良好的解剖對位,如裂隙性骨折、磨擦性骨折、橫斷性骨折、插入性骨折和壓縮性骨折。
(2)不穩定的骨折。骨折端易發生移位或復位後再移位,如斜形骨折、螺旋形骨折、粉碎性骨折。暴力的作用、肢體遠端部分的重量、肌肉的牽拉,以及不恰當的處理或治療都會導致骨折端移位。這使得骨折不可能癒合到原來的形狀。
此外,根據骨折後的就診時間,可以將骨折分為新鮮(受傷後2-3周)和陳舊(超過3周)。根據受傷前骨路是否正常,可分為創傷性骨折(骨路未發生病變,僅因受傷而發生骨折)和病理性骨折(骨路先發生病變,後因外部打擊而發生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