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40例外傷性視神經病變患者的40只患眼分別採用視神經減壓術、大劑量皮質激素與非特殊療法治療,現將初步結果總結分析如下。
對象和方法
1995年2月至1997年11月在我院門診和住院治療的連續病例40例40隻眼。全部病例均有閉合性頭部外傷史,均伴有傷後的嚴重視力障礙。其中傷後一直無光感者26隻眼;傷後曾短時間內有視力後又發生黑目蒙者7隻眼;傷後視力0.01者1隻眼;傷後2周內視力自然恢復至光感~數指者6隻眼。全部患眼均伴有傳入性瞳孔反射障礙,傷後2周內眼底均無視盤及視網膜的顯著改變而遠期均有視神經萎縮發生。影像學檢查有骨質損害等異常者37例,佔92.5%,無骨質損害者3例,佔7.5%。根據以上病史、症狀、體徵,40例患者均符合後部外傷性視神經病變診斷。住院患者隨機分成手術治療組和皮質激素治療組。傷後1個月以上已失去手術和皮質激素治療時機,但診斷和病情均符合入選條件者逐項填寫登記表作為非特殊療法治療的對照組。
1、觀察對象分組
手術治療組:患者14例,均行視神經減壓術。其中經顱途徑6例,經眶篩途徑4例,經鼻竇內窺鏡途徑4例。
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患者11例,最初5例用地塞米松治療,治療方案為1mg/(kg*d)分2次靜脈滴注,共3 d。第4 d從7.5mg開始口服,逐漸減量,用藥14d。後6例改用甲潑尼龍治療,治療方案為傷後3 d內開始治療者,首次30 mg/kg靜脈滴注,8 h滴完,以後5.4 mg/(kg*h)靜脈滴注,用藥23 h;24~48 h內用250 mg/6 h靜脈滴注。從第3 d起,潑尼松50 mg/d 1次口服,逐漸減量至14d。傷後3 d以上開始治療者,甲潑尼龍首次劑量1000 mg靜脈滴注,後用500 mg靜脈滴注,2次/d,共2 d。第3 d起潑尼松50 mg/d口服,逐漸減量至14d。
非特殊療法治療組:患者15例,同以上2組病例,在顱腦外傷後均接受過脫水藥物、抗生素、能量合劑、維生素類藥物等一般治療。
隨訪
全部病例均經過3個月以上的門診(至少2次),電話隨訪。
療效判定
無變化:治療前後視力無變化;近期有效:治療3 d內視力增進;遠期有效:最後一次隨訪視力比傷後視力有增進。
統計方法
應用SAS軟件進行χ2檢驗和Fisher精確概率檢驗分析,對影響最終視力結果的多元相關因素進行Logistic分析以評價此研究的混雜因素作用。
2、結果
視力
在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中,地塞米松治療5例(最後視力增進4例,無變化1例)與甲潑尼龍治療的6例(最後視力增進4例,無變化2例),χ2檢驗差別無顯著性意義(P=0.89)。因例數少,將其合併為一組,與手術治療組和非特殊療法治療組進行比較,手術治療組最後視力增進5例,無變化9例(表1)。表明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最終視力明顯好於手術治療組(Fisher檢驗,χ2=7.82,P=0.005),也好於非特殊療法治療組(最後視力增進7例,無變化8例)(Fisher檢驗,χ2=5.18,P=0.023)。
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與手術治療組的比較
為了摒除由自然恢復混雜因素的影響,通過近期有效率進一步評價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與手術治療組的治療結果。治療後3 d內有明顯視力增進者,手術治療組2隻眼,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5隻眼;3 d內視力無變化者手術治療組9隻眼,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2隻眼。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近期有效率高於手術治療組(Frisher檢驗,χ2=5.1034,P=0.024)。
預後影響因素
根據最後一次隨訪時視力有無光感為最後視力結局,分析治療方式、年齡、致傷機制、傷後意識狀態、直接受傷部位、是否有視神經管骨折發生等因素對最後視力結局的影響,其Logistic迴歸分析如表2,其中治療方式及傷後無光感(P=0.034)為對最後視力有顯著影響的因素。治療方式中以非特殊療法治療組為參照,手術治療組P=0.28,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P=0.0125。因非特殊療法治療組的傷後視力優於手術治療組,結果有偏性的掩蓋,需進一步擴大樣本來校正。
討論
本組病例最終視力完全喪失者佔47.5%,與文獻報道的視力完全喪失者比例相近[1-3]。大劑量(30 mg/kg)甲潑尼龍被認為通過有效地抑制脂質過氧化作用而對中樞神經損傷發揮治療作用[4]。曾有多中心、雙盲、安慰劑對照的研究結果肯定了甲潑尼龍對急性脊髓損傷的治療效果[5]。Boston顱外視神經減壓會議(1995)制定了多中心隨機對照研究計劃[6],但這項研究至今未見研究報告。
本研究結果的初步分析顯示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者,其治療效果好於手術治療和非特殊療法治療者。本組病例雖為隨機入選,但樣本較少,非特殊療法治療組中傷後有光感以上視力者比手術治療組中有同樣視力者多(P=0.08),尚未能行2組間的比較,其進一步比較需擴大樣本進行。手術治療組14例患者傷後視力均無光感,手術有效率為35.71%,與文獻報道的有效率近似[2-7],雖與非特殊療法治療組的結果有待確定,但明顯不及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P<0.05)。近期有效率分析進一步證實了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組近期有效率高於手術治療組(P=0.002)。用多元分析手段來篩選與視力預後相關的危險因素和不同治療方法的優勢,結果證實,傷後無光感是視力預後不良的危險因素,而且也體現出大劑量皮質激素治療在3種不同療法中的優勢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