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於淋巴結的惡性淋巴瘤最多見,但在淋巴結外淋巴網狀組織與任何器官均可發生。淋巴結外惡性淋巴瘤的生物學特性與淋巴結內基本相似,但以非何傑金淋巴瘤為主,何傑金病很少見。消化道是結外淋巴瘤的常見部位,原發於骨的淋巴瘤少見,根據美國1973~1975年統計原發性骨惡性淋巴瘤僅佔結外淋巴瘤的4.8%,全身骨骼均可受累,任何年齡均可發病,但文獻報告以骨盆、股骨、脊柱和下頜骨多見,15%以上的骨原發性淋巴瘤發生在骨盆部位。30歲以上多發。骨惡性淋巴瘤佔惡性骨腫瘤的4.4%,男多於女,常為單發,亦可多發。
診斷標準
在骨組織發生惡性淋巴瘤時,應盡力確定其為原發性抑或繼發性,診斷原發性骨惡性淋巴瘤的標準為:
(一)腫瘤的首發(甚至唯一的)部位或症狀必須在骨骼,並經病理組織學檢查(包括免疫組化),診斷為惡性淋巴瘤,即使到了中、晚期,腫瘤發生擴散或轉移時,一般其發展規律是依次由原發骨骼到鄰近組織或附近淋巴結,再到肝、脾、骨髓,最後到外周血。免疫組化檢查,白細胞共同抗原(CD45)、B細胞抗體(CD20)、T細胞抗體(CD45RO)陽性,單核細胞抗體(MAC387)陰性,能夠排除Ewing瘤、小細胞骨肉瘤、轉移性神經母細胞瘤和小細胞未分化癌等易混淆的腫瘤,病理診斷骨惡性淋巴瘤無疑
(二)臨床及其他各種輔助檢查未發現其他組織系統有原發腫瘤。
(三)發現骨破壞6個月後,才有其他部位惡性淋巴瘤的症狀和體徵。若骨、淋巴結或/和軟組織病灶並存,或發現骨病灶6個月內出現淋巴結和軟組織病灶;若原發於淋巴結或/和軟組織的淋巴瘤確診後才出現骨病灶,臨床上都應診斷為繼發性骨惡性淋巴瘤,為惡性淋巴瘤的骨侵犯。
治療原則
淋巴瘤對放療和化療非常敏感,目前大多數經驗均認為治療原則應以放療和化療為主,輔以手術治療,但具體治療方案應根據每一個具體病例在作出明確診斷後,視惡性程度的高、中、低,是單發還是多發而定。
局部放療多用於早期而侷限的病變以及手術後的輔助治療,多主張在4~5周時間,前者用大劑量(40~55Gy),後者用中劑量(30~35Gy)。化療常用於多發病灶,對於軟組織包塊巨大、邊界不清的腫瘤來說,術前化療可以使腫瘤外科邊界更加清晰,大大降低復發風險。手術後輔助性化療對改善預後同樣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手術適用於病理骨折需重建穩定性和脊髓受壓癱瘓需切除減壓者。
骨原發性淋巴瘤的化療方案根據免疫表型和臨床分期不同可選用COPP、CHOP、COMP和CHOA等。T細胞性宜採用以MTX為主的方案,因易於復發,治療時間宜長,療程15~32個月。B細胞性宜採用以大劑量CTX為主的方案,治療時間宜強烈而短暫,療程6~12個月。
1、惰性NHL
I,II期:擴大野放療(40~45GY);
III,IV期:CHOP化療+局部放療+干擾素治療。
2、侵襲性NHL
I,IIA期:CHOP方案4~6週期加受累野放療(30~40GY);
IIA,IIB:先化療CHOP方案2~3週期,局部放療(30~40GY),而後CHOP方案2~3週期;
III,IV期:CHOP化療6~8週期,加局部放療(30~40GY)。
3、高度侵襲性NHL
全身化療為主加局部放療,或BMT/PBSCT支持下超大劑量化療。
在治療方面,新化療方案不斷湧現。以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為例:第一代化療方案包括COP、CHOP、MOPP、HOP、CHOP-Bleo/BACOP和COMLA;第二代化療方案包括COP-BLAM、ProMACE-MOPP、M-BACOD和m-BACOD;第三代化療方案包括COP-BLAMIII、COD-BLAMIV、MACOP-B、ProMACE-CytaBOM以及大劑量ADM+Ara-c。雖然第二代和第三代化療方案較第一代化療方案更為強烈,但Fisher等對1138名患者開展的一項前瞻性隨機研究顯示,m-BACOD、ProMACE-CytaBOM和MACOP-B等方案在增加毒性的同時,3年無病生存率和3年總生存率方面並不優於CHOP方案。CHOP方案成為治療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金標準”。然而這也提示傳統細胞毒化療藥物進一步提高惡性淋巴瘤臨床療效的空間可能十分有限。
分子靶向治療
1、抗CD20抗體美羅華(IDEC-C2B8,Rituximab,Rituxan)
CD20表達於幾乎所有的正常B細胞和惡性B細胞,卻不表達於幹細胞。美羅華是人-鼠嵌合性抗CD20單克隆抗體,不在人體內引發人抗鼠抗體(HAMA)。其抗腫瘤機制:抗體依賴性的細胞殺傷作用(ADCC)、補體依賴性的細胞殺傷作用(CDC)、誘導腫瘤細胞凋亡和化療增敏作用。
一項多中心II期臨床研究觀察了美羅華對166例複發性、難治性濾泡性或轉化型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臨床療效。結果總緩解率(OR)為48%,其中完全緩解率達6%,中位腫瘤進展時間為12個月。對於初次治療有效然後進展的患者,再次接受美羅華治療的緩解率仍可達40%,中位腫瘤進展時間為17個月。這一臨床研究促使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1997年11月26日批准美羅華用於CD20陽性的複發性或難治性低度惡性或濾泡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成為首個批准用於腫瘤治療的單克隆抗體。
2、核素標記CD20抗體
核素標記CD20抗體可以不必完全依賴CDC和ADCC,而主要是依賴射線殺傷腫瘤細胞。體內和腫瘤細胞表面相應抗原直接接觸就能發揮作用,對於瘤體積大、內部血供較差的腫瘤組織依然有效。與單一使用美羅華相比,發射的β-粒子可以穿透多個細胞直徑距離,因而可以通過“交叉火力”根除表面抗原調變的腫瘤細胞。這種特點還允許它可以殺傷抗原陰性突變的、位於腫瘤深部抗體穿透有困難的細胞。放射免疫治療在非霍奇金淋巴瘤取得成功的原因一方面在於非霍奇金淋巴瘤屬於放射敏感性腫瘤,另一方面在於它克服了並非所有腫瘤細胞均負載特定抗原以及並非特異性抗體均能達到所有腫瘤細胞的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