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爾伯特等人分析了66項停藥研究,其中29項研究包括維持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對照組,平均隨訪時間為10個月,停藥患者的平均複發率為53%,而維持組的複發率為16%。
約翰-F-格雷登博士強調,一半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如精神分裂症患者,恰好在停藥後的頭10個月內復發,而在兩年多的隨訪後,停藥患者的復發比例高達80%,而維持治療的患者在10個月內復發的風險為15%,在兩年多的隨訪後為30%。
對首發精神分裂症患者第一年內複發率的研究結果相對較低,一年後複發率將明顯增加。德爾伯特-羅賓遜(Delbert Robinson)等人對108名首發精神分裂症或精神分裂症患者進行了恢復後的跟蹤研究。104名患者完成了至少兩個月的隨訪,男性和女性患者人數相等,平均年齡為(25.6±6.3)歲。結果5年內累計第一次複發率為81.99%;
第二次複發率為78.0%;第二次復發後4年內第三次複發率為86.2%,停用抗精神病藥物後復發的風險增加近5倍。結論是:首發精神分裂症和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康復後5年內的複發率很高,維持性藥物治療可以降低復發的風險;第一次復發後治癒的患者如果沒有得到有效監測,第二次和第三次複發率很高,停止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會明顯增加復發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