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膽囊炎發病較急,一般主張在積極的藥物治療12至24小時後,待症狀緩解後再擇期手術。
1.一般治療:臥床休息,易消化的流質飲食,避免油膩食物,禁食,胃腸減壓,靜脈營養,嚴重者補充水和電解質。
2.解痙鎮痛藥物治療:阿托品0.5mg或654-25mg肌肉注射;硝酸甘油0.3-0.6mg,舌下含服;維生素K38-16mg,肌肉注射;鎮痛用杜冷丁或艾美獎,不宜用嗎啡。
3、抗菌治療:氨苄青黴素、環丙沙星、甲硝唑;也可使用氨基糖苷類或頭孢類抗生素,最好根據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選擇抗生素。
4、膽道。舒暢通、消炎利膽片、苗嶺膽炎方、蒲草清膽方或清肝利膽口服液等,應在發作後才口服。
5.手術治療。如有壞死、敗血症、穿孔、嵌頓結石等情況,應及時進行手術治療,進行保膽手術或膽囊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