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預防
"如果一個人只有上述一個或多個危險因素而沒有腦血管先兆或表現,我們將其列為一級預防,即積極治療存在的危險因素,同時定期監測其他危險因素的發生,並採取針對性措施。
二級預防
對存在危險因素並出現中風先兆的個體,如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給予早期診斷和治療,防止嚴重腦血管病的發生。
三級預防
對於已經發生腦卒中的患者,早期或超早期治療以減輕殘疾程度,消除或治療危險因素以防止其復發,是三級預防。早期治療是指患者發病數小時後的急性期治療,超早期治療是指發病數小時內實施的治療,如缺血性腦卒中,發病6小時內開始溶栓治療,越早介入針對性治療措施,治療效果越好,殘疾程度越低。
中風又稱腦卒中,是高血壓的重要合併症,60%以上的中風患者有高血壓病史。研究發現,中風的年複發率高達3-5%,並且與動脈血壓水平密切相關,呈正相關。另一方面,積極的降壓治療可以顯著降低中風復發的風險。循證醫學證據表明,在通過降壓治療將血壓控制在令人滿意的水平後,中風的風險可能會降低到與沒有中風史的患者相同的水平。為此,新指南還對這一人群的降壓治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張將以前有腦血管病史的患者的血壓降至140/90mmHg或更低。
然而,由於其特殊的病理生理機制和臨床特點,在卒中急性期的降壓治療應更加謹慎。急性腦卒中,尤其是發病一週內,血漿皮質醇和兒茶酚胺水平明顯升高,患者出現顱內壓升高、腦缺氧、疼痛、精神緊張等症狀,從而引起血壓反射性升高。此時,身體本身會對這一系列的變化做出生理反應和調整。如果在這個階段過分降低血壓,可能會加重腦組織的缺血、缺氧,不利於疾病的恢復,甚至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因此,除非血壓嚴重升高(超過180/105mmHg),否則應暫時停用降壓藥。一般認為,在急性腦梗塞發病後一週內,將血壓維持在160-180/90-105毫米汞柱之間是最合適的。如果血壓嚴重升高,應使用一些藥效較弱的降壓藥,使血壓平穩、緩慢地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