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誘因
過去認為避免接觸誘因是治療手段之一,新近的觀點則認為如果接觸誘因之後可以引發哮喘發作,說明患者的哮喘控制不良,需要加強控制發作藥(controller)的劑量,而不是讓患者避免接觸該種誘因。某些特殊的情況另當別論:
1、儘量避免所有類型的β阻滯藥,包括選擇性β2阻滯藥、β阻滯藥的外用製劑等。
2、對於職業性哮喘,在症狀出現後的頭6個月內,如能徹底避免暴露職業性因素,甚至有望完全康復。
患者教育
1、建立合理的預期,令患者明白雖然哮喘無法根治,但是經過長期恰當的治療,絕大多數人可以獲得有效控制。
2、教會患者識別誘因。
3、教會患者哮喘的先兆、症狀、自我監測和自救。
4、確保患者正確掌握吸入製劑的用法。
5、幫助患者理解緩解發作藥和控制發作藥的區別。由於控制發作藥無法迅速解除患者的症狀,很多不知情的患者對控制藥的依從性很差。患者教育可顯著提高控制藥的依從性。
6、良好的患者教育有助於減少住院率和死亡率。
藥物治療
治療哮喘的藥物可分為“控制發作藥”(controller)和“緩解發作藥”(reliever)。控制發作藥具有抗炎作用,也稱“抗炎藥”,規律應用後可以控制氣道慢性炎症,減少乃至避免哮喘急性發作,控制哮喘發展,穩定肺功能。緩解發作藥具有支氣管舒張作用,因此,也稱“支氣管舒張藥”,通常是在哮喘急性發作時按需使用。
部分藥物既可通過口服或注射達到全身給藥,也可以通過吸入達到局部給藥。氣道給藥技術的進步,使得氣道局部有很高的藥物濃度,而全身作用降低,在提高療效的同時,也明顯地降低全身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