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出腹膜透析導管的指徵包括:
1、難以控制的多發性腹膜炎,尤其是黴菌性腹膜炎;
2、難以控制的隧道口或隧道感染;
3、腹透液引流不暢,且經其他方法處理仍不能恢復正常引流者;
4、腎移植成功或需轉為血液透析者;
5、因其他原因,如腎功能恢復可以脫離腹膜透析者。
對於複發性腹膜炎、難治性腹膜炎、黴菌性腹膜炎、難治性導管感染以及難治性隧道感染,由於病原菌常常附著在導管壁上,單憑抗生素很難控制感染,均應及時拔出腹透導管,才能儘快控制感染,保護腹膜功能免受進一步的破壞。一般來說,多數腹膜炎在抗生素治療後72小時內改善,如治療5天~7天仍無效,需考慮拔管。此外,通常隧道感染治療效果差,如果局部換藥和抗生素治療兩週無效者應及早拔管。因感染原因拔除導管時,拔除的導管應剪取末端作細菌培養+藥物敏感試驗,以瞭解引起感染的致病菌,並指導臨床醫師調整用藥。因其他原因導致的腹膜透析終止而需拔管者,拔管後無需抗生素治療。
另外,對於因大網膜包裹或堵塞導管、導管移位等原因引起的腹透液引流不暢,如內科保守處理無效,可拔除原導管,重新植管,以便儘早恢復腹膜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