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症狀的評估
症狀的評估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瞭解強迫症的臨床表現;二是對患病的個體做症狀的評估,包括症狀特點、臨床相、輕重程度、發作時是否有相應的背景因素、持續時間及是否伴有焦慮的情緒反應等等。
2、人格特點的評估
在相同的社會因素條件下,只有少部分人會發生強迫症,可見與特殊的人格基礎有關係,對患者人格特點進行認真的評估,挖掘其人格的弱點,對治療和護理有很大的幫助。
3、家庭教育方式的評估
強迫症的發生與患者幼年時的生活環境、所受的教育、父母的教養方式以及患者成人後的行為模式都不無關係,對這些情況進行評估,以便找出問題的根源,制定有針對性的治療方案。大多數學者認為,刻板的、教條的、嚴厲的不良教育方式,過分苛求自己,追求完美,過分的約束和不寬容都是強迫症發生的因素。
4、心理社會因素的評估
來自工作、家庭、經濟及人際關係等方面的不良刺激均可構成個人心理上的衝突,難以解決的困境和來自生理上的不適均可誘發強迫症,對患者的心理和社會因素進行評估,可明確誘發因素,幫助患者解除心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