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最佳服藥時間
治療胃潰瘍藥物有以下幾類:抗酸藥(氫氧化鋁、氧化鎂等),主要是中和胃酸,降低胃內的酸度,其最佳服藥時間是餐後60~90分鐘;抗膽鹼藥(顛茄等),能減少胃酸分泌,解除胃腸道平滑肌痙攣,延長胃排空時間,因其作用高峰在口服後60~90分鐘,故服藥時間在餐前15~30分鐘為佳;H2受體阻斷劑(甲氰咪胍、雷尼替丁等)通過阻斷H2受體,減少胃酸分泌,為了不影響對食物的消化,應在臨睡前一次服藥,不僅保證療效,而且能減少副作用。
掌握用藥療程
療程不足是胃潰瘍病人用藥的大忌,也是導致該病復發的主要原因。據研究,胃潰瘍完全癒合需4~6周。胃潰瘍容易復發,治癒後若立即停藥,複發率高達80%。因此,為防止復發,在胃潰瘍治癒後,還應使用小劑量藥物進行維持治療,短則一年半載,多則3年5年。由於胃潰瘍維持治療時間較長,所以,不僅要考慮藥物的療效,更要注意藥物的安全性。臨床經驗表明,用雷尼替丁150毫克或法莫替丁40毫克進行維持治療,副作用小,可以有效地預防此病復發。
講究聯合用藥
在應用一種藥物治療效果不好時,可考慮兩種或3種藥物聯用。如抗酸藥與抑制胃腸蠕動的藥物聯用,或H2受體阻斷劑與抗酸藥聯用等,這樣既可增加療效,又可減少不良反應。近年來的研究發現,胃潰瘍可因幽門螺旋桿菌感染引起,因此,必要時可聯合使用抗生素。目前傾向於“三聯療法”,就是將胃得樂、甲硝唑、羥氨基青黴素聯合使用。須注意的是,在治療期間,要嚴禁服用對胃腸道有強烈刺激的藥物,如激素類藥物和解熱鎮痛類藥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