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北京市場上的一些草莓據稱被檢測出含有乙草胺等超標農藥的消息引發公眾關注。那麼,市面上的草莓到底“有毒沒毒”?這個問號盤旋在消費者的心中揮之不去。
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食品涉毒這一話題專業性太強,對農藥殘留的檢驗檢測需要有專業的設備,廣大消費者畢竟不是化學家、不是農學家,此時就需要有權威部門站出來,給予澄清,給公眾一個說法,給消費者一個交代。
有關部門遲遲不回應,一種可能是心裡沒底。全國果蔬種植戶這麼多,市場又這麼大,也許不能保證哪塊產地的產品農藥殘留物超標。這就需要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安全的食品既是產出來的,同時也是管出來的,要制定和執行最嚴格的安全標準,給食品安全加上“安全鎖”,讓消費者在飲食上再無後顧之憂。
遲遲不回應,還有一種可能是不知道該誰來回應。眾所周知,我國食品安全長期以來面臨“九龍治水”的窘境:農產品生產環節歸農業部門管理,流通銷售環節在工商部門,而具體到農藥殘留標準的制定則又歸口質檢部門。沒遇到事還好,遇到事往往變成各管一攤,最終淪為各自不管。往小了說是缺乏責任心,往大了說就是失責瀆職、為官不為。
新的《食品安全法》10月即將實施,農藥殘留群眾高度關注。有關部門需要儘快行動起來,這既是對公眾的一個交代,同時也是對自身公信力的一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