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尼爾綜合症表現為反覆發作的旋轉性眩暈,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耳鳴和耳脹滿感。發作間期無眩暈。
中華耳鼻咽喉科學會1996年10月制定了梅尼埃病診斷依據:
1、反覆發作的旋轉性眩暈,持續20分鐘至數小時,至少發作兩次以上。常伴噁心、嘔吐、平衡障礙。無意識喪失。可伴水平或水平旋轉性眼震。
2、至少一次純音測聽為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早期低頻聽力下降,聽力波動,隨病情進展聽力損失逐漸加重。可出現重振現象。
3、耳鳴間歇性或持續性,眩暈發作前後多有變化。
4、可有耳脹滿感。
5、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眩暈,如位置性眩暈、前庭神經炎、藥物中毒性眩暈、突發性耳聾伴眩暈、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和顱內佔位性病變引起的眩暈。
1990年美國國立衛生院發表的椎基底動脈短暫缺血性眩暈(即頸性眩暈)的診斷標準是:
1、運動障礙,左側和/或右側下上肢及面部軟弱,麻痺或行動笨拙。
2、感覺障礙,左、右側或雙側感覺缺失,麻木或感覺異常。
3、一側或雙側視野缺失,或視物模糊。
4、平衡障礙,眩暈,不穩定感或共濟失調,複視,吞嚥困難,或構音障礙。
5、症狀突起,一般持續2~15分鐘,並在24小時內緩解,遺留神經缺失。
另外,頸性眩暈的發作與頸部活動及一定的頭位有關,尚多伴有頭痛,耳蝸症狀較梅尼埃病少。
綜上所述,簡單區分可以看發作時間長短,和頸部體位是否有關,以及有沒有耳部症狀來鑑別,但是最終確診,還是需要到醫院請醫生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