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對於我們的身體猶如汽車的發動機,它日夜不停地跳動,為我們輸送養料和氧氣。當你身體的其他器官罹患疾病,需要手術治療時,心臟同時需要承受手術帶來的打擊。常聞在進行非心臟手術時,病人心臟病突發而死亡,從技術角度來講,手術是成功了,但是病人卻因為心臟的原因而致死或致殘,這當然不是病人和醫生想要達到的後果,那麼,如何在術前就知曉你的心臟能否承受手術呢?
在圍手術期,麻醉藥物和手術打擊等原因可以引起血小板的聚集、黏附,容易形成血栓,導致心臟病發作,嚴重者可致死亡。因此,醫生十分有必要在手術前對患者進行全面的心臟評估與恰當的治療。
然而,並非所有病人都需要這麼做。對那些年輕、沒有心臟病易患因素、經常運動的患者,圍術期心臟風險很低,一般不需要術前心臟檢查,但對於高齡或已知罹患心臟病的患者,則需要倍加註意。
醫生必須考慮到患者的全身健康狀態、運動耐量、相關疾病(如腎功能衰竭、糖尿病等),以評估麻醉風險。伴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果需要進行非心臟手術切不可草率進行,醫生需要“三思而後行”,必須權衡手術的必要性與迫切性,病人的耐受程度和術中安全保障,儘量保護心臟功能,至少要保證心臟問題在術中不會惡化。
術前評估五大步驟
多學科協作術前會診會給手術病人多一重保障。外科醫生通常會在術前要求心內科醫生配合麻醉師對高危病人進行心臟評估。有效的術前評估包括以下五大步驟:
一、判斷手術的緊急性
如果病人狀況緊急,手術刻不容緩,醫生將簡單評估心臟狀況和實施必要的針對心臟的藥物治療,包括病人的血流動力學狀態、血液檢驗、心電圖等。手術優先,救命要緊。術後恢復期再對病人採取進一步的詳細檢查,排除因為手術、失血等原因導致的心臟評估偏差。
二、判斷是否患有不穩定或活動性心臟病
並非所有心臟病患者在接受手術時都會面臨高風險。事實上,如今先進的麻醉藥物,配以有經驗的手術團隊,手術的風險已經降到很低的水平。但是,有些重症心臟病患者,如不穩定型心絞痛、近期心肌梗塞、重症心衰、惡性心律失常或重度心臟瓣膜病等,就應該推遲甚或取消手術,直到心臟疾病診斷明確並有效治療後方可考慮手術,“化險為夷”。這類病人需要心臟超聲掃描、運動負荷試驗、冠狀動脈造影等檢查。明確診斷後實施針對性治療(藥物甚或器械)確保手術安全。總之,醫生需要權衡推遲手術所帶來的後果與圍術期心臟病惡化的風險,做出合理的判斷。
非心臟手術風險程度各異
三、判斷手術本身的風險
非心臟手術包括有好多種,風險程度千差萬別。如果是低風險手術,如內窺鏡治療、皮膚治療、白內障手術、乳腺手術或無需臥床的手術等,即使是高危心臟病人也可以安全進行,無須擔心。其手術相關致殘、致死率不超過1%。
而中危手術如頭頸、骨科、前列腺手術,心臟併發症幾率則為1%-5%。高危手術如主動脈或外周血管手術的風險幾率大大提高,需要格外小心,以防萬一。
四、判斷患者的全身狀態
病人全身狀態對判斷圍術期是否發生不良心臟事件,是一個可靠的指標。身強力壯的病人一般可以抵禦手術和麻醉風險。通常我們用代謝當量(METS)來評價一個人的體力活動能力。代謝當量越高,身體功能狀態越佳,手術風險就越低。如果病人能做超過4METS的活動,一般都能耐受手術與麻醉。這些活動包括爬樓梯、乾重家務活(搬傢俱、擦地板)、運動(以每小時7公里的速度步行、雙打網球、乒乓球等)。小於4METS的活動包括駕駛(2METS)、洗碗(2-4METS)、步行速度小於每小時5公里。體能狀況小於4METS者,手術與麻醉有一定危險性。反之,那些可以從事超過10METS,諸如游泳、單打網球、打籃球、踢足球等活動的患者,其體能狀態屬於優秀,手術風險極低,可以安全手術,高枕無憂。
五、判斷是否需要術前用藥
對於全身狀態較差或症狀不明顯者,如果沒有臨床危險因素(包括吸菸、糖尿病、高血壓等)可以按計劃進行手術。如果伴有1個到2個甚或3個以上臨床危險因素,如果要進行中危手術(圍術期死亡率預計為1%-5%),醫生可以用藥物(如β-受體阻滯劑)來控制心率,保護心臟,甚至可能需要術前進行非侵入性心臟檢查,如運動負荷試驗,心臟超聲掃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