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要求,三級綜合醫院自體輸血比例要達到20%。然而,我國目前自體輸血比例很低,僅佔1%左右。而在歐美許多國家,普遍推行自體輸血手術,自體輸血約佔全部用血量的20%至40%,美國、澳大利亞更是達60%以上。在日本,擇期手術病人80%以上的病人會在術前自備2 至3個單位自體血液,手術時自己給自己輸血。
誤區一:輸別人的血漿可“補”自己
血漿可提供各種血漿蛋白,包括抗體、凝血因子等,因此對提高血漿蛋白水平,提高膠體滲透壓保持血容量,增強病人的抗感染和修復能力,糾正凝血障礙所致的出血方面確有一定的作用。但其作為一般營養支持作用有限,不能作為“營養品”。
而且,血漿是去除了紅細胞的血液,因輸血傳染上疾病的幾率照樣存在,其輸血反應也一點不比輸注其它血液少,同時由於供血者血漿中存在白細胞凝集素以及某些特異抗體,還存在著輸血相關的急性肺損傷的風險。因此不能作為“萬能藥”,能不輸就不要輸,能少輸就少量輸。
誤區二:全血比成分血更“補”
在現有保持條件下,血小板12小時後大部分失去活性;白細胞8 小時後喪失功能;凝血因子Ⅷ因子48小時後含量降低至正常的10-20%,因此48 小時後的全血在保養液中只有紅細胞還有功能,其餘有效成分都已大部分失去功能。
而且,對於老年人、嬰幼兒、心功能不全者,全血輸注過多,極易引起循環系統超負荷。
其次,全血中白細胞、血小板及凝血因子量很少,幾乎不起治療作用,相反可使受血者產生相應抗體,引起發熱、過敏等症狀。
成分輸血的優點:
1、避免輸入不需要的成分造成不良反應,更加安全。
2、純度大,濃度高,療效好。
3、節約血源,增加全血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