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瘤的認識誤區一:血管瘤是“胎記”,可以自然消退
很多血管瘤是在患兒出生後即發生的,容易被家長誤認為是“胎記”,到患兒長到1歲左右會完全自然消退,因此不必重視,任其自然發展。從而導致血管瘤發展範圍很大,給治療上增加困難。其實所謂的“胎記”是指出生後大多數嬰兒都有的新生兒斑痣,到l歲左右會逐漸完全消退,皮膚色澤恢復正常。而大部分毛細血管瘤和混合型血管瘤等不是胎記,是真性血管腫瘤,只有草莓狀血管瘤一小部分有自然消退的可能,概率不高,而大部分不會消退,會繼續擴張增大。
血管瘤的認識誤區二:血管瘤是良性腫瘤,不影響生命和美觀,不必重視
由於大多數血管瘤是良性腫瘤,不會危及患兒的生命,尤其是發生在面部以外的部位的血管瘤,也不會影響美觀和四肢活動,因此,不必引起重視。肝血管瘤雖然屬於良性腫瘤,但是它具有某些惡性腫瘤的生物學特徵,如血管瘤生長速度快,其生長速度超過患兒生長髮育速度,無限制地向周圍鄰近組織侵犯,使鄰近組織及器官遭受到破壞,深入肌肉、筋膜,甚至骨骼,在面部可造成面部畸形,在口腔影響說話和吞嚥,甚至影響呼吸。在四肢影響患肢功能,甚至造成肢殘等,給治療帶來困難,甚至無法醫治。
專家提醒,嬰兒血管瘤要掌握正確的治療時機,根據不同的部位和類型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法。血管瘤大部分都是隨著孩子的長大面積有所擴大,孩子越大,血管瘤的面積越大,治療的難度也就隨之增大,治療時間也隨之延長。因此,血管瘤面積最小(病情最輕)的時候治療是最佳治療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