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性高血壓
我國高血壓人口眾多,目前我國約有2億高血壓人群患者。目前絕大多數高血壓患者在接受藥物降壓治療。當人們患上高血壓後,那就意味著終生服藥治療,降壓藥便成了居家旅行之必備了。在傳統的觀念中,人們可能不會意識到高血壓能夠找到原因,並通過外科手段治癒。在醫學科技發展到今天,越來越多的高血壓致病原因被發現。當查出病因並通過外科手段控制或去除病因後,作為繼發症狀的高血壓大部分可得到治癒或明顯改善。
1、繼發性高血壓的分類:
(1)內分泌性疾病:如腎上腺疾病。常見為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鉻細胞瘤、庫欣綜合徵、甲狀腺功能亢進、橋本氏甲狀腺炎、腎素分泌瘤垂體瘤等;
(2)腎性高血壓:包括腎的實質性病變,如各類型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巨大腎積水、多囊腎、腎結石、腎結核、腎臟腫瘤等;
(3)腎血管性疾病:如腎動脈粥樣硬化、大動脈炎、腎動脈纖維性結構不良、外傷導致的腎動脈血栓等;
(4)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
(5)心血管疾病;如主動脈瓣關閉不全、主動脈縮窄等;
(6)全身性疾病;如風溼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硬皮病等;糖尿病、痛風等代謝性疾病;
(7)神經系統疾病:如顱壓增高、間腦綜合徵、脊髓橫貫性損傷等。
2、繼發性高血壓的臨床表現:
臨床工作中,如果遇到以下特點的高血壓患者時,應著重考慮是否有繼發性高血壓的可能性。
(1)發病年<40歲的中、青年患者,血壓中、重度升高;
(2)降壓藥物療效差、需多種降壓藥物才能控制或血壓易波動;
(3)伴隨以下症狀或特點:如肌無力、週期性四肢麻痺、夜尿增多;陣發性高血壓伴頭痛、心悸、多汗;滿月臉、水牛背、皮膚紫紋及多血質外貌;明顯怕熱、多汗、消瘦;肢體脈搏不對稱,雙側上肢血壓相差>20mmHg,下肢血壓明顯低於上肢,股動脈等搏動減弱或不能觸及;血尿、蛋白尿;睡眠時反覆出現呼吸暫停或氣憋現象,口唇甲床發紺;
(4)急進性和惡性高血壓,病程進展迅速,靶器官損害嚴重,相對短時間內出現心腦血管事件、尿蛋白陽性、眼底損害等。對於具有以上特點的高血壓患者應行繼發性病因的篩查。結合患者的病史、體徵、臨床表現,及血常規、血生化、血脂、腎臟、腎上腺超聲等常規輔助檢查,初步尋找繼發性高血壓線索。對於懷疑繼發性高血壓可能者,繼續行進一步相關以明確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