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前幾年,很多學者仍然認為,產後抑鬱症是一種在產後4周內起病的獨特的抑鬱症類型,在產婦身上非常高發。新聞報道中也曾經出現過一些極端案例,如2001年美國休斯頓一名36歲婦女在其最小的孩子出生僅6個月時,因受抑鬱症的嚴重困擾,親手溺死了五個親生孩子。這類駭人聽聞的人倫慘劇更使得“產後抑鬱症”蒙上了一層悲劇色彩。實際上,最新研究表明,婦女在生產後十天之內出現一些情緒問題是非常常見的現象。大約有50%到70%的新媽媽都會表現出情緒不穩定、易哭、易激惹等“症狀”,同時還常常混雜著很多快樂的感覺。這些症狀會很快自行消退,並不是真正的抑鬱症,並且也不會對母嬰造成甚麼不良影響。
真正的重性抑鬱症在產婦中並不比在其他同齡婦女中更高發。但是,如果產婦存在如下一些高危因素,那麼她在產後出現抑鬱的可能性確實較高。這些因素包括:
1、身份變化:產婦對於自己成為母親這一新身份沒有做好心理準備,感到自己沒有完成好作為一個母親應該盡到的職責。
2、自信降低:新媽媽可能在照顧嬰兒方面遇到很多困難,不知該如何應對,被種種新狀況、新挑戰所湮沒,自信、自我效能感普遍降低,焦慮、沮喪和無助感隨之而來。
3、缺乏支持:缺乏良好的社會支持系統也是一個高危因素。新生兒的到來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是一件喜事,但也是一個巨大的應激事件。假如夫妻關係或家庭關係存在較大問題,不能給新媽媽提供必要的情感支持和實際幫助,她很可能會因為一個人無力面對這個應激事件而陷入抑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