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早期:在這3個月孕婦應該禁用一切藥物,如果感冒了要根據以下兩種情況分別對待。
情況一:感冒不發燒,或者發燒時體溫不超過38度。
這種情況下孕婦一般會出現流清涕、打噴嚏等輕微感冒症狀,可以不予以治療,對胎兒也不會有甚麼影響。如果孕婦有咳嗽等症狀,可以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服用一些安全的對胎兒沒有影響的藥物。
情況二:如果孕婦感冒時發燒高達39度以上,並且持續3天以上。
倘若孕婦是在排卵期後2周內患感冒,則可用藥而不會對胎兒有影響。若排卵期2周以後患感冒,用藥可能會對胎兒產生影響,因為這時胎兒的中樞神經已開始發育。這種情況下,醫生可能會勸孕婦終止妊娠。
2、孕中期:此時要慎重用藥,對胎兒有損害的藥物應慎用,最好儘量不用。如果發燒,可詢問醫生選擇一些毒副反應較少的中草藥。對於常見的抗感冒藥,大多不宜服用。若感冒伴有高燒,多預示病情較重應及時看醫生,不要吃消炎痛,這是孕婦禁忌的退熱藥。
3、孕晚期:這時服用感冒藥一般來說對孕婦、胎兒都沒有太大的影響了。可以在醫生的建議下選擇合適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