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期
根據臨床表現支氣管哮喘可分為3期:
(1)急性發作期:是指氣促、咳嗽、喘息、胸悶或以上症狀的組合進行性地加重,以峰值呼氣流速值降低為特徵,它可以由肺功能檢查來量化和監測。常因接觸變應原等刺激物或治療不當等所致。
(2)慢性持續期:是指每週均不同頻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現症狀(喘息、氣急、胸悶、咳嗽等)。
(3)臨床緩解期:是指經過治療或未經治療症狀、體徵消失,肺功能恢復到急性發作前水平,並維持3個月以上。
2、分級
(1)病情嚴重程度的分級:
根據白天和夜間哮喘發作的頻度和肺功能的測定結果分為4級,即:①間歇發作;②輕度持續;③中度持續和;④重度持續。主要用於治療前或初始治療時嚴重程度的判斷。
根據上表對臨床哮喘嚴重度分級的注意事項:
①白天症狀,夜間症狀,肺功能只要有一項達到高一級即應將病人按高一級方案治療;
②一年內如有因哮喘而住院治療,則應按重度哮喘治療;
③詢問病人使用短效B2激動劑的次數可幫助正確分級;
④肺功能檢測在哮喘分級中十分重要。
根據嚴重程度把哮喘分級對於決定初始治療方案是有用的。但是,必須認識到,哮喘的嚴重程度既與目前的病情有關,也與其對治療的反應有關。因此,一名哮喘患者初診時由於嚴重的症狀和氣流阻塞而被分類為重度持續哮喘,但因其對治療反應充分而被分類為中度持續哮喘。另外,哮喘患者的嚴重程度不是一成不變的,在數月或數年中可以發生改變。
由於上述考慮,根據專家意見而不是循證醫學證據提出的哮喘嚴重程度的分級,除了在某些臨床研究中仍有價值外,不主張繼續作為決定治療方案的依據。其主要侷限性在於難於預計患者需要怎樣的治療,以及患者對治療會出現怎樣的反應。基於上述目的,定期評估哮喘的控制水平是更為可靠、更為有用的方法。
(2)哮喘控制水平的分級:
這種分級方法更容易被臨床醫師掌握,有助於指導臨床治療,以取得更好的哮喘控制。
3、哮喘急性發作時的分級:
哮喘急性發作是指喘息、氣促、咳嗽、胸悶等症狀突然發生,或在原有症狀急劇加重,常有呼吸困難,以呼氣流量降低為其特徵,常因接觸變應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誘發。其程度輕重不一,病情加重,可在數小時或數天內出現,偶爾可在數分鐘內即危及生命,故應對病情作出正確的評估。哮喘急性發作時病情嚴重程度的分級根據症狀、體徵和實驗室檢查等,可以分為輕、中、重和危重度,以便給予及時有效的緊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