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疗目的和原则: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应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关键性问题。治疗目的为:
①迅速而适当地降低血压,除去引起急症的直接原因。
②纠正受累靶器官的损害,恢复脏器的生理功能。
③巩固疗效,对继发性高血压进行病因治疗。
治疗原则为:①降压药正确选用,有时药物的副作用或不良反应远远超过降压所带来的益处。②降压幅度要合理,一般来说:降压幅度要根据治疗前血压水平,使收缩压下降50~80MMHG,舒张压下降30~50MMHG为宜。③降压速度要适当:如脑出血时,应积极快速降压,但不要使血压波动太大或血压过低。蛛网膜下腔出血时,快速将收缩压降至150MMHG以下,有利于防止再出血。
(1)巩固治疗:患者紧急降压后,血压达到安全水平,应口服降压药物,绝对不能停用降压药。选用口服降压药应有针对性和合理性,选择对心、肾等脏器具有保护作用的药物,如Β-受体阻滞药、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药及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断药,如氯沙坦(科素亚)、缬沙坦(代文)。
(2)消除病因:老年高血压患者有一部分继发于肾脏动脉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等,在紧急处理后的巩固治疗阶段,应积极寻找病因,去除原发病,使高血压得到根治。
(3)康复治疗:在处理完急性症状后,应注意对心、脑、肢体等脏器进行康复治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