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兆流产(1)先兆流产处理原则:
①向患者讲明先兆流产的原因,只有胚胎发育正常,保胎才有可能成功。
②若胚胎发育异常则不宜安胎治疗。
③胚胎发育正常应针对原因积极保胎。
(2)常用安胎措施:
①休息镇静:患者应卧床休息,禁止性生活,精神过分紧张者可使用对胎儿无害的镇静药,如苯巴比妥(鲁米那)0.03~0.06g,3次/d,加强营养,保持大便通畅。
②应用黄体酮或HCG:黄体功能不足者,可用黄体酮20mg,每天或隔天肌注1次,也可使用HCG以促进孕酮合成,维持黄体功能,用法为1000U,每天肌注1次,或2000U,隔天肌注1次。
③其他药物:维生素E为抗氧化剂,有利孕卵发育,每天100mg口服,基础代谢率低者可以服用甲状腺素片,1次/d,每次40mg。
④出血时间较长者,可选用无胎毒作用的抗生素,预防感染,如青霉素等。
先兆流产(图3,图4)。
2.难免流产 难免流产的处理原则为及早清宫。
(1)孕12周内可行刮宫术或吸宫术,术前肌注缩宫素10U。
(2)孕12周以上,可先静脉滴注缩宫素促使胚胎组织排出,出血多者可行刮宫术。
(3)出血多伴休克者,应在纠正休克的同时清宫。
(4)清宫术后应详细检查刮出物,注意胚胎组织是否完整,必要时做病理检查或胚胎染色体分析。
(5)术后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出血多者可使用肌注缩宫素以减少出血。
3.不全流产 不全流产的处理原则如下(图5,图6)。
(1)一旦确诊,无合并感染者应立即清宫。
(2)出血多者并伴休克者,应在抗休克的同时行清宫术。
(3)出血时间短,量少或已停止,但是并发感染者,应在控制感染后再做清宫术。
(4)刮宫标本应送病理检查。
(5)术后常规使用抗生素。
4.完全流产 确诊为完全流产者,可不必处理,若不能明确诊断,应按不全流产处理,以再次刮宫为宜。
5.过期流产 处理较为困难,胚胎死亡后,胎盘溶解,产生的凝血活酶不断地进入母体血液循环,促进微血管内凝血,消耗大量的凝血因子,死亡的胚胎在体内停留越久,发生凝血功能障碍的可能性越大,故过期流产一经确诊就应当在做好各项检查及术前准备的条件下尽快排空宫腔,见图7及图8。
6.习惯性流产 根据不同病因进行处理,如图9。
7.流产感染 如出血不多,应在抗生素控制感染后清宫;如出血多或给予大量抗生素未能控制感染,则可用卵圆钳夹出宫内容物,不宜用刮匙搔刮宫腔以免感染扩散,必要时可切除子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