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疗除了完全流产一般无须特殊处理外,其他类型的流产应根据其临床情况做处理。
1.先兆流产(1)先兆流产处理原则:
①向患者讲明先兆流产的原因,只有胚胎发育正常,保胎才有可能成功。
②若胚胎发育异常则不宜安胎治疗。
③胚胎发育正常应针对原因积极保胎。
(2)常用安胎措施:
①休息镇静:患者应卧床休息,禁止性生活,精神过分紧张者可使用对胎儿无害的镇静药,如苯巴比妥(鲁米那)0.03~0.06g,3次/d,加强营养,保持大便通畅。
②应用黄体酮或HCG:黄体功能不足者,可用黄体酮20mg,每天或隔天肌注1次,也可使用HCG以促进孕酮合成,维持黄体功能,用法为1000U,每天肌注1次,或2000U,隔天肌注1次。
③其他药物:维生素E为抗氧化剂,有利孕卵发育,每天100mg口服,基础代谢率低者可以服用甲状腺素片,1次/d,每次40mg。
④出血时间较长者,可选用无胎毒作用的抗生素,预防感染,如青霉素等。
先兆流产(图3,图4)。
2.难免流产 难免流产的处理原则为及早清宫。
(1)孕12周内可行刮宫术或吸宫术,术前肌注缩宫素10U。
(2)孕12周以上,可先静脉滴注缩宫素促使胚胎组织排出,出血多者可行刮宫术。
(3)出血多伴休克者,应在纠正休克的同时清宫。
(4)清宫术后应详细检查刮出物,注意胚胎组织是否完整,必要时做病理检查或胚胎染色体分析。
(5)术后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出血多者可使用肌注缩宫素以减少出血。
3.不全流产 不全流产的处理原则如下(图5,图6)。
(1)一旦确诊,无合并感染者应立即清宫。
(2)出血多者并伴休克者,应在抗休克的同时行清宫术。
(3)出血时间短,量少或已停止,但是并发感染者,应在控制感染后再做清宫术。
(4)刮宫标本应送病理检查。
(5)术后常规使用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