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收缩过强分为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其中后者又包括子宫痉挛性狭窄和强直性子宫收缩两种。
临床表现
(一)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子宫收缩的节律性 、对称性和极性均正常,仅子宫收缩力过强 、过频。若产道无阻力,宫颈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全,分娩在短时间内结束,总产程不足3小时,称为急产。经产妇多见。
(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1、强直性子宫收缩
强直性子宫收缩并非是子宫肌组织功能异常,几乎均是外界因素异常造成的,例如临产后由于分娩发生梗阻,或不适当地应用催产素,或胎盘早剥血液浸润子宫肌层,均可引起宫颈内口以上部分的子宫肌层出现强直性痉挛性收缩。产妇烦躁不安 、持续性腹痛、拒按。胎位触不清,胎心听不清。有时可出现病理缩复环 、血尿等先兆子宫破裂征象。
2、子宫痉挛性狭窄环(constriction ring)
子宫壁某部肌肉呈痉挛性不协调性收缩所形成的环状狭窄,持续不放松,称为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多在子宫上下段交界处,也可在胎体某一狭窄部,以胎颈 、胎腰处常见。
多因精神紧张、过度疲劳以及不适当地应用宫缩剂或粗暴地进行产科处理所致。产妇出现持续性腹痛 、烦躁不安,宫颈扩张缓慢,胎先露部下降停滞,胎心时快时慢。阴道检查可触及狭窄环,特点是此环不随宫缩上升,与病理缩复环不同。
诊断
1、常发生于缩宫素应用不当或梗阻性难产。
2、 宫缩持续时间长,间歇时间短或无间歇,自诉腹部剧痛。
3、检查宫体部强烈收缩成板样硬,胎儿宫内窘迫,如出现病理性缩复环,且上升,既为先找子宫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