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噪声
交通运输工具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属于交通噪音。具有两个特点:
1.存在十分广泛。汽车噪音是城市噪音的主要来源;空中交通的迅速发展,提高了机场临近区域的噪音水平;
2.通常音量都很大。机场附近的噪音响度大约在75dB—95dB之间。
职业噪音
在工作场所中的噪音是第二个主要的来源。职业噪音的第一特点是都为宽带噪音,特别是办公室里的噪音,是由各种不同频率的声音组合而成的。另一个特点是具有广泛性,并且音量都很大。
建筑噪音
环保署在1986年成立时,建筑噪音是主要的问题。当时,市区建筑地盘的打桩机每天12小时运作,每12位市民便有1位受到打桩噪音滋扰。政府于 1989年实施《噪音管制条例》,其后逐渐加强管制建筑噪音。已建区的建筑工地每日只可进行3至5小时打桩工程,而且必须采用低噪音打桩设备,其他嘈吵建筑工序则受管制。然而,时至今日建筑噪音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人们正探究问题症结,并鼓励建造业成员自律守法,改变他们把罚款纳入经营成本的错误观念。
其他噪音
飞机噪音由民航处负责管制。该处会监测噪音水平及规定航空公司采纳较宁静的飞行常规,例如在飞机起飞时实施消减噪音的步骤。香港国际机场于1998年迁往赤角后,市区的飞机噪音滋扰已大幅减低。以往,启德机场附近尽是稠密的住宅区,飞机升降的隆然巨响令38万居民苦不堪言。
工商业场所如食肆等的通风系统经常产生扰人声浪。这类噪音和邻里噪音、防盗警钟、新登记车辆噪音均受《噪音管制条例》监管,后者的噪音水平必须达到欧洲及日本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