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6.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本品仅供阴道给药,避免接触眼睛,切忌口服。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