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人服用后偶有腹胀或无痛性腹泻,可减半,服用1周后再恢复正常用量。
2、各类出血性疾病的发病期、女子经期暂停服用。
3、高血压患者第一个月服用减半。
4、孕妇、婴幼儿及过敏体质者不宜服用。
5、瓶内纸袋为干燥剂,请勿食用。
本品不能替代药物。
保 质 期:二年
贮存方法:置阴凉干燥处,用后瓶盖旋紧。
1、少数人服用后偶有腹胀或无痛性腹泻,可减半,服用1周后再恢复正常用量。
2、各类出血性疾病的发病期、女子经期暂停服用。
3、高血压患者第一个月服用减半。
4、孕妇、婴幼儿及过敏体质者不宜服用。
5、瓶内纸袋为干燥剂,请勿食用。
本品不能替代药物。
保 质 期:二年
贮存方法:置阴凉干燥处,用后瓶盖旋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