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IFN是对慢性丙型肝炎治疗唯一有抗HCV作用的药物,但单独使用普通IFN治疗,仅有16%~20%的患者取得持续应答(SVR),虽然开发的聚乙二醇干扰素克服了普通IFN存在的皮下注射后快速吸收、血清浓度波动大、系统分布广、肾脏清除率高和血清半衰期短,使得抗病毒程度不充分等缺陷,但也只能将SVR提高到29%~42%,即使增加PEG-IFN的剂量也难以显著提高应答率。
Ribavirin是1970合成的一个鸟嘌呤类似物,有抗RNA和DNA病毒的活性,但在HCV的抗病毒治疗,仅能使不到一半的患者有降ALT作用,而即使延长治疗时间,对HCV无清除作用。1998年4个大型随机对照的临床结果表明,RBV与IFN的联合应用,无论是对初治患者还是IFN治疗后复发患者的再治疗,可显著提高抗HCV治疗的疗效。虽然RBV与IFN联合治疗时,对病毒动力学改变的第一相和第二相无作用,但确可减轻IFN应用间歇期病毒水平的反弹,这一作用与血液RBV的浓度和半衰期相关,当血液浓度达到15µM/L是,即使对基因1型的高病毒载量者也能达到90%的SVR。
在IFN联合RBV抗HCV的治疗中,利巴韦林的作用可能机制为:(1)细胞内磷酸化的利巴韦林产物可轻度的抑制HCV NS5B RNA多聚酶的活性。(2)作为病毒的诱变剂,导致病毒基因组的编码错误,降低感染性病毒的产生。(3)抑制宿主次黄嘌呤核苷单磷酸脱氢酶(IMPDH)的活性,导致细胞内GTP池的耗竭,影响病毒RNA的合成。(4)更主要的是RBV有免疫调节作用,能使病毒免疫应答从Th2型转向Th1型,增加Th1型细胞因子(IL-2、IFN-g)和TNF-a的产生,抑制诸如抗体介导的细胞毒一类的体液免疫应答,从而增加宿主T细胞介导的免疫应答,增加病毒感染细胞的清除,这是RBV提高抗HCV治疗SVR的主要机制。
IFN联合RBV治疗可对IFN初治者、复发者和无应答者再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无持续应答的危险性分别降低26%、33%和11%。并有助于组织学的改善。虽然普通IFN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SVR仅有16C20%,但联合RBV的应用可将疗效提高至35C40%。RBV仅轻度的提高治疗结束时的病毒应答率,但可将SVR提高1倍。有研究显示,单用PEG-IFN、普通IFN+RBV和PEG-IFN+RBV抗HCV治疗结束时的病毒应答率分别为59%、52%和69%,对总体患者,PEG-IFN a-2a+RBV的持续应答率最高(56%),普通IFN+RBV(44%)高于PEG-IFN单药治疗(29%)。对基因1型高病毒载量者,普通IFN+RBV治疗的SVR(33%)也显著高于PEG-IFN单药治疗(13%)。结果提示,RBV主要增加持续应答率,降低治疗结束后的复发。因此不能以治疗结束时的病毒应答率与否而怀疑RBV的作用。对于普通IFN的治疗,特别是PEG-IFN的治疗,无论是从经济学和疗效考虑应注重联合使用RBV。而对于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普通IFN抗病毒治疗,更应联合RBV治疗。
RBV对治疗过程中病毒的动力学变化是基因型依赖的,IFN和RBV的协同抗病毒作用主要体现在基因1型患者。对基因1型患者,高剂量RBV的治疗可获得最大的SVR,标准PEG-IFN用量和48w疗程的条件下,RBV的应用剂量与SVR正相关,而对基因2、3型则未发现这种相关性,标准剂量的和低剂量的RBV,不影响SVR。因此,对基因1型HCV的抗病毒治疗,RBV的用量应进行个体化原则。PEG-IFN+RBV的抗HCV治疗中指出对基因1型,体重75kg者,RBV用量为1200mg/d。而欧洲的意见为体重85kg为1200mg/d。美国的推荐意见为,与PEG-IFN联合治疗,RBV的固定用量为800mg/d,那是出于对RBV的副作用考虑。中国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HCV基因型,约80%为基因1型,但尚无中国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RBV用量推荐意见。
RBV的应用存在一定的副作用,有些患者难以完成整个疗程。利巴韦林的主要副作用在于红细胞缺乏脱磷酸化的酶,造成RBV磷酸盐在红细胞内堆积,抑制ATP依赖性的物质利用,影响细胞的氧化呼吸,通过血管外融血,缩短红细胞的半衰期,造成可逆性的溶血性贫血。这种副作用的发生有很大的个体差异,应当严密监测副作用的发生,需要根据HCV基因型、治疗过程中病毒载量的动力学变化,进行RBV用量的选择和剂量调整。有研究显示,即使在PEG-IFN+RBV治疗24W获得病毒学应答的患者,停止RBV的治疗将显著增加治疗过程中病毒的反弹和治疗结束后病毒的复发率,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切不可因副作用的发生而断然停止RBV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的副作用的程度,在不影响疗效的基础上对患者进行恰当的处理,否则将显著降低抗病毒疗效。对因副作用的发生而需要调整RBV剂量者,最好在患者获得病毒学应答以后再进行减量,在20周后降低RBV用量将不影响SVR的发生,但应当全程治疗。
由于RBV的联合应用可显著提高普通IFN或PEG-IFN抗HCV治疗的疗效,不论从经济学和疗效考虑应注重RBV与IFN的联合使用,但应根据HCV基因型、患者体重进行RBV剂量选择,而对其副作用的发生的处理可根据治疗过程中病毒的应答情况进行剂量调整,完成整个疗程,以期获得SVR的最大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