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母婴传播包括:围产期传播及以后的密切生活接触性传播,其中,围产期传播主要包括宫内感染和生产时的(产道)传播。母婴传播是乙型肝炎病毒家庭内传播的主要因素,在没有对新生儿进行计划免疫前,HBsAg、HBeAg双阳性的母亲所生育子女几乎大约90%被感染,而成为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乙型肝炎病毒的家庭聚集现象,大部分是母婴传播造成的。所以论危害,年轻女性更应该尽早主动进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以免殃及后代。
再论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是否可以喂奶?
初乳可以增加新生儿的抗病能力,母乳喂养不仅对孩子有利,对母亲产后健康的恢复也很有帮助,因此,对有条件者,应尽量选择母乳喂养。但对于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是否可以喂奶,成为很多母亲的一大困扰。
有资料显示:表面抗原和E抗原阳性(双阳)的母亲之乳汁中确有乙型肝炎病毒,如有人用固相放射免疫法检测乳汁中HBsAG,发现初乳中71.4%(45、63)阳性,提示乳汁中含有病毒。但是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消化道是不会被传染的。况且,目前我国已经实行了乙型肝炎母婴阻断的计划免疫,85%~90%的新生儿均可以达到阻断母婴传播的目的,因此,通过母乳喂养传给胎儿,使之患上乙型肝炎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不过,有一点要提及,就是,微量的含有乙型肝炎病毒的血即可造成血液的传播,因此乙型肝炎虽然不通过消化道传播,但如果新生儿的口轻粘膜有破损,母亲乙型肝炎HBV-DNA定量又很高,新生儿又是免疫失败者,那么,通过母乳喂养就有可能造成母婴传播的现实。
是否可以母乳喂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母亲孕前检查为小三阳,且HBV-DNA阴性者,可以放心对采用母乳喂养方式。
2、母亲孕前检查HBV-DNA定量在10的6次方以上,新生儿出生后,最好立即给其检查脐带血,如果澳抗阳性,尽量不要采取母乳喂养(因为母婴阻断有可能失败)。
3、母亲孕前检查HBV-DNA定量在10的6次方以下,新生儿脐带血澳抗阴性(E抗原可能阳性或阴性),新生儿无口腔疾病,可以考虑母乳喂养。对于脐带血E抗原阳性者,6个月,12个月应继续检查是否消失,如果转阴了,母乳喂养就更安全了。
4、如果当地的情况,新生儿出生时不给新生儿留脐带血进行检查,只能参考母亲的孕前或孕中HBV-DNA水平判断,仍以10的6次方为界。
5、如果孕妇在孕期后三个月采取了抗病毒治疗,则产后应继续维持一个月治疗,可以放心母乳喂养。如果孕妇为肝炎或其它原因在全孕期均在采取抗病毒治疗,则产后可以放心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