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精神分裂症治疗应尽早实施有效的全剂量、全疗程的全程药物治疗。积极采用全程治疗的理念;(3)根据精神症状的特点和经济状况,尽可能选择疗效确切、症状作用谱广、不良反应轻、易于长期治疗、经济实惠的抗精神病药物;(4)积极开展家庭健康教育和宣传,争取家属对患者的重视和配合(4)积极开展家庭健康教育和宣传,争取家属对患者的全程治疗重视和配合。
急性期治疗的目标。(1)尽快缓解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状,包括阳性症状、阴性症状、激动和兴奋、抑郁和焦虑、认知功能失调等,并争取最佳预后;(2)为恢复社会功能和回归社会做准备。(3)防止自杀和危害社会的冲动行为;(4)将药物治疗不良反应带来的不良后果降到最低,防止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如粒细胞缺乏症、恶性肿瘤综合症、抗胆碱能意识障碍等。
巩固期治疗目标:(1)防止已缓解的症状复燃或波动,或进一步提高疗效;(2)促进恢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3)控制和预防精神分裂症后抑郁和强迫症状;(4)预防自杀;(5)控制和预防长期用药带来的长期不良反应的发生,如迟发性运动障碍、闭经。溢出,体重增加,糖脂代谢异常,以及心、肝、肾功能的损害。
维持期治疗目标:(1)预防再一次疾病的发作或预防原已比较稳定的病情恶化,进一步缓解症状;(2)提高药物维持治疗的依从性;(3)恢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4)帮助患者及家属应对社会或躯体应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