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老百姓看病,又添一怕,怕过度治疗。
过度治疗,顾名思义,是指医师给予患者的治疗“过了头”,超过了疾病的治疗需要,如药物剂量用大了,药物品种用多了,治疗“档次”超标了,治疗时间拖长了,手术方案定过了,等等。由于没有掌握好治疗上的“适度”,这类治疗往往会导致不同程度的不良后果。
一、肝癌是过度治疗的“重灾区”
曾几何时,肝癌曾因疗效欠佳、预后不好被称之为“癌中王”。近20年来,对肝癌的临床救治进行了多学科的联合攻关,理论上有新的突破,各种治疗方式应运而生,已近20种水平有了跨越式的提高,。因为肝癌常需要联合应用多种治疗方法才会获得满意疗效,加之人们对肝癌的理解和掌握还远未达到满意的水平,再有利益驱动等因素,肝癌的综合治疗常演变为多种治疗方式的叠加,导致巨大的浪费和过多的副作用,形成过度治疗,难以达到预期的临床疗效。因此,肝癌的临床救治是过度治疗的“易生地”,加之我国肝癌患者的绝对数量大,我国的肝癌临床也可以说是过度治疗的“重灾区”,值得医患双方高度重视。
二、 肝癌最忌过度治疗
众所周知,肝癌往往是在慢性肝病甚至是肝硬化的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肝癌患者的肝脏储备功能常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不少肝癌患者的肝功能已严重损害,濒于衰竭,同时,还伴有不同程度的门静脉高压症,脾脏增大,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大量的临床实践表明,肝癌的近期和远期疗效以及肝癌患者的生存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肝功能状况。如果肝功能差,再好治的肝癌也难有好的疗效(肝移植情况除外);如果肝功能尚好,治疗上则容易产生满意的临床效果;因此,治疗肝癌一定要最大程度地保护肝脏功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用这句话形容治疗肝癌时保护肝功能的重要性很贴切。肝脏储备功能就是肝癌患者的“青山”,治疗肝癌尽量避免“烧山”,更不能“毁山”。
肝癌最忌过度治疗的第二个理由是缘于肝硬化基础上并发的门静脉高压症。肝癌患者不但常有肝功能的受损,门静脉高压症也是常见的伴发症。严重的门静脉高压症可并发上消化道大出血和脾功能亢进等问题,肝癌“治”得再好,如果门静脉高压症的程度进一步加重,发生上消化道大出血,患者的生命也将受到严重威胁;即使有幸不发生上消化道大出血,脾功能亢进加重可导致白细胞过低,机体的免疫功能进一步受损,那无疑是加速肝癌复发,治疗上适得其反。
综合所述,肝癌的治疗“宁右勿左”,切勿过度!
三、 辩证认识过度治疗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过度治疗的概念应该是相对的,也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不能绝对地说某治疗方案是过度治疗,反之亦然。
.过度治疗是相对的
由于我国各医疗机构发展的不均衡性,不同的地区、同一地区的不同医院之间,技术、设备条件有很大的差异。这一状况必然会导致这样一种现象,在一个医院被认为是合理的治疗手段,在同一地区的另一医院则有可能被认为是过时了;在一个地区被认为是合理的治疗方案,在另外一个地区则有可能被认为是过度治疗;当然,过度治疗的上述相对性也存在于不同的国度之间。
举例说明。一个直径5厘米左右的肝癌,如长在边缘,我们通常会选择腹腔镜下的肝癌切除术,或肝癌射频消融术;如长在肝脏中间,我们通常会采用CT引导下经皮肤肝癌射频消融的治疗方案。这两种方案代表肝癌治疗的现代进展和发展趋势,损伤少,对肝功能保护好,术后恢复快,可重复应用,近远期疗效均令人满意,大多数患者的疗效至少可与手术切除相媲美。相对于这两种方案,传统的开腹肝切除方式则显得创伤大了,对肝脏的损伤重了,花费大了,似乎是“杀鸡用了牛刀”,大有过度治疗之嫌。但这两种先进的方案要么需要专业的腹腔镜技术,要么需要昂贵的射频消融设备,我国的许多医院并不具备这些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于这样一个病例,在条件稍差的医院开展传统的肝脏切除术仍可被认为是适度治疗,划入过度治疗则显得牵强。
像技术和设备一样,患者的经济支撑能力也可以演绎出过度治疗的相对性。对经济条件好的患者,制定治疗方案时,可更多地从疗效着手,采用多种手段的综合应用,以期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但这种方案的费用少则5万(人民币),多则10万,甚至更多,这对于一个经济条件较差的患者来讲,就显得过度了。
可见,过度治疗是相对的,应结合医院的技术设备水平和患者的经济水平等因素具体分析。
过度治疗的概念是发展的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临床经验的不断积累,过度治疗的标准也应有相应的改变。举一右侧肝癌患者为例,癌灶直径只有3厘米,靠近肝脏的中部。20年以前,对这一特定病例的最佳手术方案是右肝切除术,将肝癌完整切除,但患者也随之失去了50%以上的肝脏,大手术后,患者将需要“过五关,斩六将”,闯过许多并发症,渡过一个较长的危险期,即便是幸运地恢复,患者也有“大病如抽丝”之感慨,体质明显下降,生活质量大不如从前。这样的医疗过程在当时被认为是正常的,代表着当时先进的医疗技术水平,决没有过度治疗之嫌。
近十年来,肝癌的射频治疗等局部的治疗方式应运而生,介入栓塞治疗的疗效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对于上述病例,应用这些非肝切除的手段就可以很轻松地获得优于传统肝切除的临床疗效。在现在的医学技术条件下,治疗同样的病例,如果还像20年前那样“大切和大治”,那就有过度治疗之嫌了。
可见,过度治疗是发展的,以前正确的治疗方案和原则只是体现当时的医疗水平,而目前肝癌治疗方案的制定要充分结合现代的治疗理念和治疗技术。
四、肝癌的过度治疗主要包括些方面
1、“杀鸡用牛刀”
肝癌各治疗方式的创伤是不同的,一般来讲,肝移植>肝切除>介入栓塞>射频等局部治疗。治疗肝癌,在临床获益相仿的前提下,尽量用创伤小的治疗方法。在我们肝胆中心,直径小于5公分的肝癌大多数是利用射频或介入栓塞等微创方式治疗,如果肿瘤位于肝脏偏中部,用经皮肤肝脏穿刺射频治疗;如果肿瘤位于肝脏边缘,则用腹腔镜下射频治疗。如果影像检查提示肿瘤的动脉血供较为丰富,则采用介入栓塞的方式治疗。从微创和保护肝脏储备功能的角度讲,对这些较小肝癌,如果还要通过肝叶或段切除术的方式去治疗,那可真是“杀鸡用牛刀”了。当然,如果肝功能储备很差,尽管肝癌小,也还是应该考虑肝脏移植术,这不算是杀鸡用牛刀。
2、“重祛邪,轻扶正”
对“邪”和“扶正”的辩正关系,我国古代的医学家们就有了明确的论述。遗憾的是,在肝癌的现代治疗中, “重邪,轻扶正”这样的低级错误似乎还没有完全杜绝。
在国外,中晚期肝癌患者接受化疗、栓塞治疗时,用药量较国内低,用药品种比较单一。而在国内,为了最大程度在杀死癌细胞,在用药上仍有学者主张“大剂量”、“多品种”,认为治疗效果与化疗药的用量呈正比。
“重量级”治疗导致肝功能明显受损,免疫力下降,患者的生活质量降低了,也根本没有延长患者的生存期,只是让患者换了个“走法”而已。
“重邪,轻扶正”,忽视了肝癌发生和发展的大背景,忽略了机体抵御肝癌需要的大环境,治疗常常超过的机体本身的耐受力,超过了疾病本身的需要,可谓十足的过度治疗。
3、盲目依赖肝移植
肝脏长癌了,换一个肝脏不就行了。就是这样一种对肝移植的崇拜,滋生了数量可观的过度治疗,将不应该移植的患者做了肝移植。
不错,肝移植确实是一个治疗肝癌的有效手段,它不但能够最大程度地除肝癌细胞,还能有效地清除病毒,治愈肝硬化和门静脉高压症。从理论上讲,肝移植是治疗肝硬化背景下肝癌的理想手段。
但是,肝移植治疗肝癌也有很大的限制。肝移植后,为了防止新的肝脏被机体排斥,需要应用足够的免疫抑制剂,来抑制机体的免疫功能。当机体的免疫功能受到抑制时,手术前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癌细胞会快速生长,导致肝癌复发。
可见,肝移植并非适用于任何肝癌,只有哪些无肝外脏器转移的小肝癌患者才最适合行肝移植治疗。对于那些较大的肝癌,伴有静脉内、肺部或其它部位的转移,肝移植后多在6个月之内发生全身复发,并在短时间内死亡。
4、忽视经济状况
合理的方案不一定是最科学的,但它一定是最人性化的。制定治疗方案,决不能忽略对患者经济能力的考虑。总起来说,肝癌的治疗费用较大,远期疗效较差,除非对患者的远期疗效有较充分的把握,尽量不要治到倾家荡产的境遇。这种人财两空的局面对于患者的家庭常意味着难以维持生计,在道德层面上讲,这样的治疗方案显得不近人情!应划为过度治疗之列。
5、多多益善
物极必反,是客观规律,肝癌的临床治疗亦然。一项治疗对肝癌有效,反复应用可强化疗效,这是常理。但这决不是说,这项治疗就可以无限制地重复应用。临床上,我们经常看到有患者应用介入栓塞达8次甚至是10次以上,回顾每次治疗的资料,我们不难看出,前3次治疗疗效最为显着,第4次和第5次治疗也有一定的疗效,第6次以后的治疗效果就不那么明显了。不但疗效不明显,而且导致了相当大的副作用,这种情况也难逃过度治疗之嫌!
6、盲目照搬
得了肝癌,患者通常要四处打听其他肝癌患者,特别是那些疗效好的患者,希望借鉴别人成功经验,达到事半功倍之效。这种作法虽是人之常情,但不能盲目,借鉴可以,决不能照搬。
西方人有句谚语,“一个人的食物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毒药”,用这句话来比喻肝癌治疗方式的选择很合适。肝癌患者应该结合自己的病情,包括肝癌的大小、位置、分化程度、肝功能储备以及经济状况等,选择最恰当的治疗,千万不能照搬别人成功的治疗方案。搬来了过多的“成功经验”,会让您的肝脏“消化不了”,导致过多的副作用。
五、后记
一口气写完上文,心中有释然之感,长时间压在心头的话,有机会呈向广大肝癌患者及其家人,能为他们的治疗“提个醒”,“保点驾”,起点抛砖引玉之效,是我最大之心愿。同时,欣喜之余,又顿生愧疚之情。肝癌的过度治疗,决不是件新鲜事物,更不是个别现象。今天,我关注过度治疗,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过去工作的反思和省悟。但我更愿意把这篇拙文当成是对未来的期寄,对广大患者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