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的症状可以归纳为强迫性思维和强迫性行为。
强迫性思维可以细分为强迫性思维、强迫性情绪和强迫性意向。其内容多种多样,如反复怀疑门窗是否关好,触摸脏东西是否会生病,为什么太阳从东边升起,从西边落下,站在阳台上就有跳下去的冲动。强迫性行为往往是为了减少强迫性思维产生的焦虑而不得不采取的行动,患者明知不合理却不得不做,如患者对门窗是否关闭有疑虑,就会反复检查门窗以确保安全;遇到脏东西,怕生病,就会反复洗手以保持清洁。一些长期患病的病人经常重复某些动作,久而久之形成了一定的程序,如洗手时从指尖开始,连续到手腕,如果顺序颠倒或中途中断,就得重新开始,这往往要花很多时间,而且很痛苦。
强迫症状有以下特点:
1.它们是病人自己的想法或冲动的结果,而不是来自外部的强制。
2.必须至少有一种思想或行动是病人仍在徒劳地抵制的,即使病人不再抵制其他症状。
3.执行该行动的想法本身会让病人感到不愉快(不被认为是真正的愉快,只是为了缓解紧张或焦虑),但如果不执行,会产生极大的焦虑。
4.这种想法或冲动总是令人不快地反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