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需要宫颈环扎?宫颈LEEP或锥切手术后需不需要宫颈环扎?宫颈内口开了要不要紧?宫腔镜手术时宫颈松要不要宫颈环扎?MacDonald 和Shirodkar宫颈环扎哪个好?孕前还是孕期宫颈环扎?等等。
经过这么多年的工作积累,我们的团队收集这类案例已经超过1800多例,但超过一半的孕妇并不需要干预(是指宫颈环扎手术、放置宫颈托或特种孕激素),我所做的仅仅是定期监测宫颈。以下就是目前关于是否需要孕期干预的观点:
有明确证据支撑需要干预的情况------关键是如何采集准确、全面的病史:
一、典型的宫颈机能不全(这种类型是真正的宫颈机能不全):是指出现“无痛的宫颈扩张--painless dilation”性的孕中期流产或早产,哪怕只有一次都需要干预。择期进行宫颈环扎的证据比较充分。
二、2次及以上孕中期流产或3次及以上极早产,择期进行宫颈环扎的证据比较充分。
三、1次孕中期流产或1-2次极早产,可以单单随访宫颈长度或使用特殊孕激素+随访宫颈长度,如果宫颈长度小于25mm可进行宫颈环扎。另外有研究表明部分这类人群可以考虑用宫颈托。
四、由于一些原因进行阴道检查而发现宫颈扩张,可进行紧急紧急宫颈环扎(除外临产或难免流产、以及感染等因素)。
五、双胎存在危险因素(如孕中期流产史、早产史、宫颈短等),可以考虑宫颈托。
六、没有孕中期流产或早产史,产检超声检查发现宫颈≤20mm可以使用特殊孕激素。
证据强度不够或没有证据
一、没有孕中期流产或早产史,在产检超声检查发现宫颈≤25mm并不是宫颈环扎的指证(有部分证据表明宫颈托可能有效)。
二、目前双胎热身进行宫颈环扎的证据还不充分。
三、宫颈手术(如LEEP或锥切手术),并非都会增加下次妊娠流产或早产的风险,需要结合“切除的大小或体积”进行判断,宫颈托或特殊方式宫颈环扎可能是一种选择,但证据均不充分。
四、关于宫颈内口扩张的问题------这也是目前过度治疗最主要的原因:单单根据宫颈内口扩张来判断是否需要干预缺乏证据,需要结合危险因素和变化趋势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