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性ITP
由于80%以上患者可自行恢复,故有人主张在急性感染后发病,出血轻微者可仔细观察。鉴于1%患儿可死于颅内出血,多数人推荐在血小板严重减少病例,于短期内给予泼尼松治疗,每天1~3mg/kg,可使血小板迅速上升。
2、慢性ITP
慢性型患者常呈间歇性反复发作。各种感染可加重血小板破坏,使外周血小板计数进一步降低,出血症状加剧,故慢性型ITP患者应注意预防感染。
(1)一般支持疗法:对隐性出血严重者,应注意休息,防止各种创伤及颅内出血。可用一般止血药如卡巴克络(安络血)、氨甲环酸(止血环酸)、巴曲酶(立止血)等。出血严重时可输新鲜血。应在采血后6h内输入为宜,可保持80%~90%的血小板活力,而采血后24h者,其活力明显下降,一般不宜采用。
(2)糖皮质激素为治疗ITP的主要药物:可选泼尼松或相应剂量的其他激素。据报道,激素可使10%~15%的病例得到缓解。原则上激素对ITP的疗效要达到血小板升至100×109/L以上,但在实践中通常以血小板升至50×109/L以上,出血症状改善,为不需要长期大剂量激素治疗的临床指标,上述指标稳定3个月以上为临床治疗有效。
难治病例,泼尼松首次应用的剂量为1~1.25mg/kg。依据临床大量资料,认为ITP患者血小板数的恢复程度与泼尼松每天剂量的大小有一定关系。剂量在20mg以下者疗效为45%,剂量在21~39mg者为62%,剂量超过40mg以上者为76%。依据泼尼松治疗的临床疗效指标,一般泼尼松1~3天内即开始有所好转,至5~10天可出现明显效果。大剂量泼尼松治疗,一般不宜超过10天,如果治疗10天而疗效仍不理想,即使再延长大剂量治疗的时间也不一定有更好的效果。
激素对ITP的疗效,认为与患者年龄及性别无关,而与治疗是否及时有关。多数人认为治疗愈早,完全缓解率愈高,病程在3个月以内治疗者,缓解率(完全缓解与部分缓解)为50%~80%,病程在1年左右者为60%,病程超过4年者大多无效。临床上曾见少数病例经泼尼松治疗半年以上仍未达到缓解,停药后9~12个月血小板可逐渐自行升至100×109/L以上,其机制不明。
(3)脾切除:是治疗本病较为有效的方法之一。脾切除的适应证以临床病情为依据,一般为慢性ITP经激素治疗6个月以上无效者,然而脾切除可明显增加流产、早产、胎儿死亡的发生率。若不是病情严重,其他治疗方法无效,一般应尽量避免在孕期手术。
(4)免疫抑制疗法:慢性ITP经激素和脾切除后无效或不宜用激素和(或)脾切除者,可考虑用免疫抑制剂,主要有长春新碱、硫唑嘌呤和环磷酰胺等。原则上孕期不用,因此类药物有毒性和致畸作用。
(5)达那唑:为雄性激素的衍生物,对其他疗法疗效不佳者,有10%~60%的病例可获满意效果。剂量为0.1~0.2g,2~4次/d。血小板一般在用药后2~6周有所回升,治疗可维持2~13个月。在治疗过程中可以不用小剂量激素,但妊娠期不宜应用。
(6)大剂量免疫球蛋白:静脉输注大剂量免疫球蛋白,可阻滞单核巨噬细胞系统的Fc受体与血小板结合,同时单分子的IgG与母体内的PAIgG拮抗,减少PAIgG进入胎儿血循环,故妊娠期任何阶段给予大剂量静滴免疫球蛋白都可提高母体内的血小板数。给孕妇多次应用,能有效地提高胎儿血小板数并防止颅内出血,尤其是产前1~2周给予静脉滴注免疫球蛋白,孕妇多可承受阴道分娩,即使剖宫产也相对安全,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的严重程度也有所减轻。常用量为每天400mg/kg,静滴,连用5天。一般1~2天即可见效,但效果不持久,费用昂贵。
(7)中成药治疗:如氨肽素,每次1g,3次/d口服,用4~6周。适于妊娠期应用。
3、产科管理
面对ITP的孕妇,临床医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终止妊娠还是继续妊娠。当ITP发生在妊娠前,且妊娠期未获缓解,病情趋向恶化者,以及重症ITP,妊娠的最初就需要使用激素治疗者,应考虑终止妊娠。如决定孕期继续妊娠,治疗原则与单纯ITP相同,要保证胎儿正常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