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有做梦的经历,甚至有些人还会绘声绘色地谈论梦的内容。那么什么是梦呢?
古往今来,关于梦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墨经》上说:“梦,卧而以为然也。”梦是睡眠中知觉到的情景,做梦首先要睡觉,否则何以梦而言。梦是睡眠中的不安稳状态;梦是人清醒状态精神活动的延续;梦是一种无意想象;梦是人对客观现实的反映,这就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关于梦的四层涵义的阐述。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不同的研究者根据自己的不同理解,对梦做出的定义也是各种各样的。1962年,福克斯等认为“梦就是睡眠中发生的任何伴有视觉、听觉或运动觉的影像。”伯杰等对梦的定义是“有多种感觉影像及感觉的发生,对当事人来说是怪异的或不真实的。”诸此种种,均对梦做了高度概括,又似乎都不完整。如何给梦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却很难一下子概括清楚。
现代医学认为梦的定义必须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它必须是在睡眠中出现的一种复合体验;
2、它是一种经过组织后、能让人产生知觉的影像,这种影像会发生进展或变化。
也就是说梦是一种自然产生的幻觉,而在睡眠中却被当作事实而接受的幻觉。这个观点被大部分科学家所接受。事实上,梦是发生在快波睡眠期,所以每个夜晚梦都是间隔90分钟周期性地出现,而且是一种自发性的心像活动。如果把“自发性”和“周期性”这两个特点加到斯奈德的观点中,梦的定义就会更为完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