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療目的和原則:高血壓急症的治療,應抓住主要矛盾,解決關鍵性問題。治療目的為:
①迅速而適當地降低血壓,除去引起急症的直接原因。
②糾正受累靶器官的損害,恢復臟器的生理功能。
③鞏固療效,對繼發性高血壓進行病因治療。
治療原則為:①降壓藥正確選用,有時藥物的副作用或不良反應遠遠超過降壓所帶來的益處。②降壓幅度要合理,一般來說:降壓幅度要根據治療前血壓水平,使收縮壓下降50~80MMHG,舒張壓下降30~50MMHG為宜。③降壓速度要適當:如腦出血時,應積極快速降壓,但不要使血壓波動太大或血壓過低。蛛網膜下腔出血時,快速將收縮壓降至150MMHG以下,有利於防止再出血。
(1)鞏固治療:患者緊急降壓後,血壓達到安全水平,應口服降壓藥物,絕對不能停用降壓藥。選用口服降壓藥應有針對性和合理性,選擇對心、腎等臟器具有保護作用的藥物,如Β-受體阻滯藥、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藥及血管緊張素Ⅱ受體阻斷藥,如氯沙坦(科素亞)、纈沙坦(代文)。
(2)消除病因:老年高血壓患者有一部分繼發於腎臟動脈硬化、慢性腎功能不全等,在緊急處理後的鞏固治療階段,應積極尋找病因,去除原發病,使高血壓得到根治。
(3)康復治療:在處理完急性症狀後,應注意對心、腦、肢體等臟器進行康復治療,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