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識字要在孩子快樂的狀態下進行。
在我看來,學齡前兒童識字必須要堅持快樂的原則,即快樂的識字。如果識字的的過程並不快樂,那麼就不要強迫孩子識字。近來,“不準開設學前班”、“一年級必須實行零起點教育”、“減輕課業負擔”,種種跡象表明,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導向不要加重學齡前兒童任何學習負擔,給孩子們快快樂樂的童年,給孩子們張揚個性的空間,給孩子們增強個人興趣愛好的時間。所以,學齡前兒童的一切認知行為,都要堅持快樂學習的原則。
二、尋找快樂,助孩子識字。
尋找快樂,即創造快樂的環境,捕捉快樂的因素,讓孩子在快樂體驗中認字。理論不講,直接上案例。
兒子兩歲半了,妻子買回一疊無圖的生字卡,教兒子讀。兒子不出聲,只是睜大眼睛認真地看,感覺他也在豎著耳朵聽。教了兩三遍,妻子把字撒在地上,讓他"揀"回指定的字,兒子可以全部"揀"對;讓他把指定的字送給誰,他也絕對不會"選"錯字,也絕對不會送錯人!
和兒子一起玩折線的遊戲,當折到“東南西北”一兒時的玩具時,我突發奇想,方位用“東南西北”標識,每個方位上的兩個點都有數字1、2標識,那麼就有東 1、東2——北1、北2共8個點、這8個點分明用“1牛、2馬、3羊、4狗、5上、6下、7左、8右”標識。我們和兒子一人一個摺紙玩具(8個點漢字順序隨機標識),每次都選一個點,說出點上的漢字數字標識,比較誰的數字標識大,數字大的獲勝。沒用10分鐘,這幾個字都記住了。
玩象棋時認識棋字,玩風箏時認識“風”,坐公交時認識“公”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只有你認真琢磨,善於在生活中捕捉,這樣的快樂因素時時處處都有,都是孩子認識漢字的大好時機。
三、讓漢字感悟到識字的快樂。
有意安排一些情節,讓孩子感受自己學習後的快樂, 要讓孩子感悟上識字的成就感。比如,和愛人傳一個很簡單的小紙條,故意上孩子截獲,他就很有興趣去看上面的話,同時感受到自己長知識的自豪感。比如,畫一個迷宮圖,讓孩子從一個“字”出發,去尋找加一個字,中間用簡單“字”提示。這些方法,一方面讓孩子感受成功的喜悅,另一方面增強孩子認識漢字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