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灌腸的溫度、濃度、流速、壓力和液量,如為傷寒病人灌腸,溶液不得超過500ml,壓力要低(液麵距肛門不超過30cm);降溫灌腸應保留30分鐘後排出,排便後30分鐘測體溫,並記錄。
(2)灌腸過程中注意觀察病人反映,若出現面色蒼白、出冷汗、劇烈腹痛、脈速、心慌、氣急等,立即停止灌腸並通知醫生進行處理。
(3)禁忌證:急腹症、消化道出血、妊娠、嚴重心血管疾病等不宜灌腸。
(4)操作時儘量少暴露病人肢體,保護病人自尊心,併發防止受涼。
(5)肝性腦病病人禁用肥皂水灌腸;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或鈉水瀦留病人禁用生理鹽水灌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