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孕早期不建議孕婦長途出行。因為懷孕後三個月內,此時胎兒在母親子宮裡還不太穩定,不少孕媽媽各方面的身體條件比較弱,動車站人流比較密集,各種傳染性疾病或者呼吸道疾病都有可能存在,此時如果孕媽媽免疫力比較低下,很可能會感染病毒,稍有不慎就會對胎兒的健康發育造成不利的影響,甚至可能出現流產等突發狀況。
而孕晚期孕媽媽也不太適合長途出行,因為到了孕晚期三個月,孕媽媽的肚子已經非常大,胎兒的各項發育都已經成型,孕媽媽可以隨時感覺到肚子裡的寶寶在伸腿或者玩手指,此時的孕媽媽行動已經不方便,平時生活中做很多事情都不太方便,身體也容易疲勞,容易感覺腰痠背痛,甚至沒有做好補鈣工作的媽媽隨時都有可能腿抽筋。如果這時候選擇坐動車出行,動車站人來人往,有時候人流多的時候甚至人擠人,身懷六甲的孕媽媽哪經得起這般折騰,稍微不小心可能被人群推倒摔倒在地,或者是人群推搡不小心被推到肚子,動車出行中可能出現的任何突發狀況都可能會給胎兒造成不利的影響,甚至造成孕婦早產,給孕媽媽和胎兒的安全帶來危險。
如果孕媽媽必須選擇動車來出行,最好選擇在孕4-6月間,而且最好有家屬或者同事朋友陪同,儘量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