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初產婦應提高自我警覺性,不要"臨時抱佛腳"。即在妊娠的初期直到臨產,隨時都應該意識到可能發生母胎病理性變化的意外,定期到有條件的婦產科進行母胎監護和必要的防治措施。
在臨產將近時,應提前住入醫院婦產科,具體提前一週或兩三週,應視個人情況而定,切實做好產前監護,必要時及早行剖宮產較為安全。
妊娠期間,經過特定檢查,如確診為嚴重畸形兒或母體因嚴重併發症不能繼續妊娠,否則危及孕婦生命者,應當機立斷,中止妊娠;如果妊娠後期,胎兒沒有致命畸形且有存活的可能,應提前行剖宮產術,可確保母嬰的安全。
高齡產婦的危害主要是在懷孕後合病症增加,比如我們通常所說的妊娠高血壓疾病發生率會增高,妊娠期糖尿病會增加,根據我們長達22年的研究表明:高齡孕婦早產,(嬰兒)出生體重比較低的發生率會增高,另外高齡產婦因為懷孕的時候年齡偏大,卵子分裂的過程中容易發生染色體的一些異常,就是胎兒有染色體類疾病,也就是先天缺陷的機會明顯增高,所以我們國家在制定產前診斷這個法規的時候,特別指出25歲以上的孕婦應該在懷孕以後做一個產前診斷,判斷胎兒有沒有染色體疾病。
另,目前有研究表明:曾經有過妊娠高血壓病的孕產婦,在日後絕經期後,有可能患有高血壓病的機率大為提高,且從統計學數據來說,有相當的相關性意義。